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 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靖市监处罚(2021)165号 | 靖边县海容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 靖边县海容新材料有限公司 | 91610824054789772B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2021年11月18日 | 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