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靖市监处罚(2021)114号

靖边县正天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靖边县正天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黄正)

91610824MA70EJ5N8T

发布违法广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靖边县正天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玖仟元(9000元)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2021年9月17日

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17日

2

靖市监处罚(2021)112号

高浪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制售砂浆罐经营行为案

高浪


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制售砂浆罐活动

依据国务院令第684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仟元(8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2021年9月17日

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17日

3

靖市监处罚(2021)113号

张鑫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五金工具销售活动案

张鑫


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五金工具销售

依据国务院令第684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1、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2021年9月17日

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