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在办理本行许可事项过程中,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咨询、办理进程查询和投诉。
2)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当对其中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用签字笔填写的表格内容及签字,字迹工整、清晰。
2)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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