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召开《靖边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座谈会

为加快落实基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1月15日,靖边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王仲飞主持召开了《靖边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座谈会,政府办机要室副主任罗建岗、县工业商贸局局长高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张春凯、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长庆油田第四采油厂、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长庆油田第六采气厂、延长靖边采油厂、延长采气二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首先向各矿山企业解读了《靖边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并进一步征求矿山企业意见和建议。

各矿山企业纷纷表态,完全同意《办法》的基本内容,并表示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提取恢复治理基金,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会议强调,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基金的提取工作,把生态修复工作贯穿生产开发的全过程,一手抓开发、一手抓治理,开发与保护并举、生产与治理同步,加快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

会议要求,各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矿山主体责任和义务,边生产边计提基金。要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出发,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融入矿山开发建设中,把生态修复与绿色矿山建设有机融合,逐步提升绿色矿山水平,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