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城市占道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表

审批及服务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政策依据

需申报的材料

承诺

时限

是否

收费

收费标准

备 注    

 

1

建筑堆物占道费

主干道

(人行道)

服务事项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1、道路占用申请书

2、化粪池图纸

即办

0.5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次干道

(人行道)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即办

0.4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背街小巷

(人行道)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即办

0.3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2

经营性占道费

主干道

(车行道)

服务事项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1、道路占用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场地协议书

5、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单位),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即办

2.10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次干道

(车行道)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即办

1.60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背街小巷

(车行道)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即办

1.10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3

户外广告设置(经营性占道费)

主干道

(车行道)

服务事项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1、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场地协议书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户外广告经营许可证或广告形式的批文

7、户外广告效果图及钢结构图纸

即办

2.10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次干道

(车行道)

1.60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背街小巷

(车行道)

 

1.10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4

机动车辆占道费

主干道

(车行道)

服务事项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道路占用申请书

即办

1.50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次干道

(车行道)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道路占用申请书

即办

1.00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背街小巷

(车行道)

陕财办综[2007]88号、

陕建城发[95]59号

道路占用申请书

即办

0.80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5

非机动车辆占道费

主干道

(人行道)

服务事项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道路占用申请书

即办

0.20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次干道

(人行道)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道路占用申请书

即办

0.08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

 

背街小巷

(人行道)

陕财办综[2007]88号、陕建城发[95]59号

道路占用申请书

即办

0.05元/平米/天

按此标准6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