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靖边县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重点企业:

现将《靖边县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靖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


                                                                                              靖边县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目标,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的环境。按照市安委会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陕办字〔2022〕30号)和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靖办发〔2022〕16号)文件精神,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不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坚决堵塞盲区漏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以建筑安全、危化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水利工程安全、旅游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彩钢房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

一是要查清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组)、政府要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乡镇、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等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二是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要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落实员工培训制度,按计划对新进人员、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进行上岗培训;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对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

三是要查清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完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和隐患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尤其市上挂牌督办的重大或极高风险隐患涉及的相关单位,必须按时间节点,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四是要查清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和各类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营运客车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采取聘请专家参与执法,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培训,落实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厉打击“一查了之”、“一罚了之”等问题。

五是要查清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集中整治一批不遵法、不守规、不服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因盲目抢工作业,违规开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行为。

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按照《榆林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紧盯生产储备、废弃处置、化工园区“三个环节”,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类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油气储存基地、高危细分领域企业、老旧装置、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等安全整治提升等行动。[县应急局牵头,各重点企业配合落实]

2.涉众公共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加大对广场、“九小”场所、烧烤摊、酒吧、KTV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巡逻管控。严防公共场所踩踏、建筑物坍塌、设备故障、火灾等安全风险。[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水库、淤地坝、河道、水利在建工程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大坝安全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水库、淤地坝、河道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县水利局牵头落实]

4.旅游安全排查整治。认真开展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围绕大型娱乐游乐设施、水上游乐项目、景区道路滑坡、安全提示、安全防护,特别是山洪泥石流、易滑坡山体等进行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演出活动安全管理,做好景区防疫工作。[县文旅局牵头落实]

5.交通安全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交警部门要紧盯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行为、重点时段,切实强化事故多发、易发和危险路段安全管控。此外要会同各乡镇开展农用车载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农用车非法载人安全事故发生。[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牵头,各乡镇配合落实]

6.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经营环节: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有无取得相关许可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无从业资格证书,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和超限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和翻新“黑气瓶”;整治燃气输送配送环节:是否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有无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有无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整治燃气使用环节: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私接“三通”、软管穿墙体、门窗等,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餐饮等场所有无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情况,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存放液化石油气瓶等情况;燃气管线施工不安全等问题。[县住建局牵头落实,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实《靖边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城乡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及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县住建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彩钢房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非法违章搭建屋顶彩钢房、中心城区地面彩钢房住人、中心城区地面泡沫彩钢房经营以及其他类型需要拆除的彩钢房。通过对非法违章搭建彩钢房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扎实开展彩钢房隐患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县城市执法局牵头落实]

9.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专项整治。强化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应对处置,重点排查整治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农业、旅游等高危行业领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和通信等民生保障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

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企业“第一责任人”等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1.危险化学品重点查处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化工园区、危化品运输、废弃处置等安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石油天然气开采防火防爆、防中毒、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等措施落实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县应急局牵头,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工贸局、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工贸重点查处落实粉尘涉爆企业“粉6条”,开展“百日清零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县应急局、县工贸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道路交通重点查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过境营运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务工包车、工程施工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吊车等)违法违章,“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载人、农用车辆载人等违法行为,“百吨王”“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问题。[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牵头,各乡镇、靖边汽车站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消防重点查处涉及公共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源火源失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和装饰装修等突出问题。[县消防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设工程重点查处起重吊运、动火动电、深基坑边坡防护、高支模、脚手架等作业制度执行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6.有限空间及粉尘涉爆按照《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重点查处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完备、作业制度操作性不强、“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规共用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控爆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执法局、县工贸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校园、油气长输管道、电力、民爆、水上交通、农林牧渔、在建工程等行业领域也要梳理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本部门职能积极主动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工贸局、县电力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按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总结提升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广泛动员部署(8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的基础上,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二)深入排查整治(8月10日至9月10日)。坚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采取企业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问题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强化集中攻坚(9月11日至10月15日)。要通过现场会、“开小灶”、蹲点指导、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广一些经验做法,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住,把事故隐患消除掉,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面总结改进(10月16日至10月31日)。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动员部署、十五条措施、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风险管控、集中执法等工作落实情况,梳理总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突出抓早抓小,强化事前监管和事前问责,加大监管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与我县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紧密结合、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一体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逐级夯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夯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要求,认真对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实施闭环管理。要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员工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作业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堵塞盲区漏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现场监控,严字当头“打非治违”。要把集中执法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全过程,强化行政处罚,提升执法效能。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既要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又要做到高危企业执法全覆盖。

(四)严格问责问效。县委、县政府将派出督察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百日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进行问责问效,问题严重的,移交组织、纪检部门依法依纪调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五)加强警示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完善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期间,必须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系人负责此项工作,8月19日前填写(附件1)报县安委办;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领域执法检查工作实际,填写《百日执法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分别于9月22日、10月30日前与情况总结一同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以工作动态等形式向县政府报送全县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并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排名通报。重大工作事项、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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