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县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应急局《全市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榆政应急发〔2023〕97号),结合我县实际,县应急局制定了《全县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抓好落实。

靖边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全县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应急局《全市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夯实应急管理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整治,严格液化石油气等危化品生产企业源头管控,杜绝危化品生产企业将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产品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违法销售、储存,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执法检查,强化部门之间联合“打非治违”,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摸清企业底数。县应急局从即日起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涉及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核查,通过化学品登记系统、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与现场核查相结合,核实企业底数,建立工作台账。

(二)精准源头管控。督导核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企业产品的源头管控,落实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产品流向登记,建立流向登记台账,严格核查采购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单位资质证件,并进行留档备查。严格核实承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对相关信息必须如实登记,对相关资质复印存档、永久保存,确保可追可溯,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产品流向非法违法经营、充装企业。

(三)严格充装管理。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企业充装前要严格落实危化品流向登记双人管理制度,对承运车辆罐体、装卸设施等进行严格排查,确保充装接口安全完好。车辆充装过程中,管理人员不得离开,充装完毕后要实施铅封,并将危运车辆出厂时间等相关信息告知购买单位实施双向跟踪管理,切实强化危化品承运单位运输过程安全监控。

(四)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企业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用于经营的燃气;对于将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五)夯实主体责任。督促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相关从业人员要强化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需要持证的确保全员持证上岗。

(六)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关注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至11月)。

1.隐患排查。县应急局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企业生产、厂内经营等环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逐条逐项开展隐患排查,建立排查台账,确保督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畅通信息渠道,强化部门联动,坚持“打非治违”常态化,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

2.隐患整治。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企业对照《靖边县应急管理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排查整治实施细则》(见附件)以及《实施方案》中企业的各项重点工作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实施整改消除隐患。县应急局将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各项重点内容,并结合企业自查情况集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将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以及整改完成时限,督促企业立查立改,形成整改报告报备,对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有效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治到位。

3.执法监督。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情形严重或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高压态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运用12350投诉热线受理群众举报监督。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各企业要盯牢风险隐患,全面完成隐患整治,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增量动态清零。县应急局将对照专项排查问题隐患清单,按照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开展问题隐患复核验收。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

县应急局将深入分析原因,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源头管控治理体系,切实将“精准推进、不留死角”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危化品企业生产、储存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应急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危化室,工作专班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各个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企业要对应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实施细则》抓实抓牢专项排查整治隐患消除工作。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照本方案中企业的各项工作任务,9月25日前完成一次自查自改,并形成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每月定期开展专项排查,并将自查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应急局危化室103办公室。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企业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联络员报县应急局危化室,自2023年9月起每月20日前报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在2023年11月、2024年6月、2025年12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联络员:彭振金 联系电话:18729889717

附件:靖边县应急管理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排查整治实施细则

靖边县应急管理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排查整治实施细则

靖边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基本规定 2

3 榆林市应急管理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排查整治实施细则 2

4 榆林市应急管理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表(企业安全管理) 5

5 榆林市应急管理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企业充装管理) 7

1 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规范安全检查工作标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对应急管理部门、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包含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包括CNG、LNG)生产、经营企业。

1.3本《细则》是专项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实际工作中,除应按照本《细则》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陕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1 安全检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合治理”的方针。

2.2 安全检查应采用现场检查与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2.3符合检查要求时,可在检查情况一栏中填写符合或打“✓”;不符合检查要求时,可在检查情况一栏中填写不符合或打“x”,并在安全隐患描述一栏中写明情况;检查过程中,检查项目不涉及时,可在检查情况一栏中填写不涉及或打“/”。

2.4 当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本《细则》标准的要求时,隐患分为重大隐患(A)和一般隐患(B)两个层级。发现A类隐患,涉及设施应全部或局部停用,立即整改,达到要求后恢复正常运行;发现B类隐患,限期整改,整改期间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安全。

                                                                                                                   靖边县应急管理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排查整治实施细则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分值评分标准得分

1

应急管理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情况。

是否根据《全市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具体的工作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细则和责任人。(10分)

已编制实施细则,并下发,得10分;

已编制实施细则,得5分;未编制实施细则,得0分。


是否指定专人负责。(2

分)

已经指定专人负责,得2分;

未指定,得0分。


是否建立涉燃危化品生

产经营企业安全台账。(1

分)

已经建立台账,得1分;

未建立,得0分。


是否对涉及液化石油气、天然气(CNG、LNG)的生产、厂内经营 开展检查,检查记录是否齐全。(4分)

已经开展检查,检查记录齐全,得4分;

已经开展检查,检查记录不齐全,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未开展安全检查,得0分。


是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制定有效管控措施。(3分)

建立风险隐患管理清单,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清晰有效,得3分;

建立有风险隐患管理清单,整改措施缺乏时效性,未明确责任单位,得1分;

未建立风险隐患管理清单,得0分。


2

涉及液化石油气、天然气(CNG、LNG)生产、经营的企业底数。

是否核查涉及液化石油气、天然气(CNG、LNG)生产、经营的企业底数,并将核查情况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市局。(10分)

已核查并在规定时间要求范围上报市局,得10分;已核查并上报市局,得7分;已核查未上报,得5分;未核查底数,也未上报,得0分;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分值评分标准得分

3

加强源头管控,遏制非法违法经营、充装企业。(抽查企业)

是否督促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企业加强产品源头管控,落实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产品流向登记,建立流向登记台账。(5分)

抽查企业建立流向登记台账,有详细的登记内容,得5分;

抽查企业已建立流向登记台账,但登记内容不全,得2分;

抽查企业未建立流向登记台账得0分;


是否督促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企业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产品的流出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相关资质复印存档,永久保存可追溯。(5分)

抽查企业有完整有效的记录信息永久保存可追溯,得5分;

抽查企业记录信息不完整但永久保存可追溯,得3分;无任何的记录信息,得0分。


4

强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企业充装环节管理。(抽查企业)

充装前,对承运车辆罐体、装卸设施等进行严格排查,确保充装接口安全完好;充装时,管理人员不得离开;充装完毕后要实施铅封。(5分)

经抽查,企业有完整的查验、核对和存档资料,得5分;经抽查,企业查验、核对和存档资料不完善,得2分;经抽查,企业无查验、核对存档资料,得0分。


对运输车辆及罐体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及车辆外部安全进行检查。(5分)

经抽查,企业有完整检查内容,并详细记录,得5分;经抽查,企业检查内容不全,记录不完善,得2分;

经抽查,企业无检查,得0分。


充装时是否要严格落实充装环节各项规章制度。(5分)

有规章制度且严格落实,得5分;

有规章制度,但未严格落实,得2分;

无规章 制度,得0分。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分值评分标准得分

5

联合部门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企业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用于经营的燃气;对于将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5分)

经检查,辖区企业不存在此现象得5分;

经检查,辖区企业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重处罚,得5分;

经检查,辖区企业有违法行为,但未从重处罚,得2分;经检查,辖区企业有违法行为,但未处罚,得0分。


6

督促液化石油气、天然气(CNG、LNG)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抽查企业)

对产品质量、产品流向、充装人员资质、运输车辆管理、充装环节管控等环节,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10分)

经检查,辖区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得10分;

经检查,辖区企业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不完善,得5分;

经检查,辖区企业未制定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得0分。


对相关从业人员要强化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需要持证上岗的要确保全员持证。(5分)

经检查,辖区企业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且均持证上岗,得5分;

经检查,辖区企业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部分人员持证上岗,得3分;

经检查,辖区企业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人员未持证上岗,得1分;

经检查,辖区企业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人员未持证上岗,得0分。


7

加强舆论宣传监督。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关注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社会氛围。(5分)

采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安全宣传教育,得5分;采用单一宣传媒介手段进行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得3分;未采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得0分。


靖边县应急管理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表

(企业安全管理)

受检企业名称:

序号重点检查项目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情况(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x)安全隐患描述安全隐患类别(A/B)

1

合规经营

生产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

□ □


B

2

产品管理

企业是否建立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产品流向登记台账,核查了采购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单位资质证件,是否对承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

□ □


B

3

风险管理

企业是否了制定产品流向、充装人员资质、运输车辆管理、充装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管理清单。

□ □


B

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液化烃罐区安全风险排查指南的各项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出的问题是否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间,并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 □


A

序号重点检查项目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情况(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x)安全隐患描述安全隐患类别(A/B)

4

人员及制度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对产品流向、充装人员资质、运输车辆管理、充装环节管控等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及处理情况是否如实记录在案。

□ □


B

5

企业从业人员是否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0


B

6

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制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 □


A

7

生产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三)充装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四)入厂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五)充装环节等重点环节风险管控制度;

□ □


B

8

应急管理

企业是否根据充装环节风险特

点,建立了应急准备与响应的

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 □


B

9

企业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应急

处置技能培训,培训课程切合

企业应急处置实际情况,有记

录、有课件、有考核、有档案。

□ □


B

靖边县应急管理涉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表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企业充装管理)

受检企业名称:

序号重点检查项目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达标打✓不达标打x)安全隐患描述安全隐患类别(A/B)

1

查验产品流向登记、运输资质和人员证件

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了液化石油气

产品、天然气产品的流向信息登记

制度。

□ □


B

2

生产企业是否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相关资质复印存档,永久保存可追溯。

□ □


B

3

生产企业是否向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充装液化石油气产品、天然气产品。

□ □


A

4

生产企业是否对液化石油气、天然

气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的

资质进行查验、核对、登记和存档。

□ □


B

5

生产企业是否对运输车辆及罐体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及车辆外部

安全进行检查。

□ □


B

6

生产企业是否向不具备燃气经营

资质的单位销售天然气和液化石

油气。

□ □


B

7

运输车辆进入充装区前是否办理

相关登记手续,是否佩戴标准阻火

器。

□ □


B

8

充装前

生产单位在充装作业前是否对充

装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开展

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


B

9

现场检查生产单位充装作业区是

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


B

序号重点检查项目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达标打✓不达标打x)安全隐患描述安全隐患类别(A/B)

10


生产单位是否在充装区设置充装

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


B

11

充装作业区是否有专人管理和引

导等待充装的车辆,运输车辆行走

路线是否规范统一。

□ □


B

12

充装作业区运输车辆是否按指定位置停车,并熄灭引擎,停车有滑动可能时,车轮处是否设置固定块。

□ □


B

13

现场检查装卸作业区是否远离热源、通风良好,装卸作业区使用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照明灯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 □


B

14

充装作业区是否安装防静电和避

雷装置,是否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和防爆工具。

□ □


B

15

生产单位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

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 □


A

16

充装作业区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检

测报警器。

□□


A

17

充装作业区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探

测报警器。

□ □


B

18

充装作业前是否对运输车辆的GPS

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 □


B

19

装车前后是否对车辆进行安全检

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 □


B

20

充装作业区是否设置消防水系统,是否配置足量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泄漏收容材料,并保持完好有效。

□ □


B

21

装卸人员是否根据所装卸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易燃易爆场所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鞋。

□ □


B

22

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装卸作业应

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按照要

求开展演练。

□ □


B

23

生产单位是否检查充装介质与车

辆运输介质保持一致。

□ □


B

序号重点检查项目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达标打✓不达标打x)安全隐患描述安全隐患类别(A/B)

24


充装作业是否由经过专业培训,并

取得资格认证的操作人员进行操

作。

□ □


B

25

充装中

充装作业时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是否在指定区域等候,是否擅自进入企业其他生产储存区域或离开充装作业现场。

□ □


B

26

充装作业是否在监护人员现场指

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

□ □


B

27

充装作业时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

员是否开展现场巡查工作。

□ □


B

28

充装作业时,充装介质压力、温度和流速应符合所充装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初始流速未超过1m/s,正常作业流速未超过3m/s。

□ □


B

29

充装作业时,充装人员是否严格按

照充装管理操作流程执行。

□ □


B

30

充装作业时,充装人员是否处于上

风向。

□ □


B

31

充装作业时,高处平台是否设置设

置能系挂安全带防护设施,充装人

员是否采取救命绳等安全措施。

□ □


B

32

充装作业时运输车辆与静电导消

报警装置有效连接。

□ □


B

33

充装作业时,是否准确计量,严禁

超载,是否如实填写充装记录。

□ □


B

34

充装后

充装后,生产单位是否确认罐车进料阀门置于闭止状态,与装卸台的所有连接件已分离,罐体所有密封面、阀门接管等无泄漏,所有安全附件完好,罐车所有标识正确。充装冷冻液化气体的罐体外壁不存在结露、结霜现象。

□ □


B

35

生产单位是否检查运输车辆有超

载情况,若超载是否禁止运输车辆

驶出厂区。

□ □


B

36

生产单位是否向运输车辆提供产

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 □


B

序号重点检查项目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达标打✓不达标打x)安全隐患描述安全隐患类别(A/B)

37

其他要求

生产单位是否在装卸区醒目位置

悬挂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应急处

理措施。

□ □


B

38

充装区的进、出口是否分开设置;

当进、出口合用时,充装区内是否

设置回车场。

□ □


B

39

液化烃充装过程中,是否有专人在

车辆紧急切断装置处值守,确保可

随时处置紧急情况。

□ □


B

40

液化石油气管道不得设于地下室、

半地下室、地下箱体、地下综合管

廊及其他地下空间内。

□ □


B

41

天然气管道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

室或通风不良场所时,应设置燃气

泄漏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 □


B

42

罐车安全附件、充装附件、液压出

现异常等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

即停止充装作业,并作妥善处理。

□ □


B

43

生产单位是否通过各类方法手段

进行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

□ □


B

44

生产单位是否建立充装区事故隐

患清单,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

查工作。

□ □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