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上半年
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掌握各医疗卫生单位对2012年全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县卫生局决定从5月9日起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1.各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工作整体进展情况;
   2.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情况。
   3.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规范化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情况;
   4.新农合“四合理”工作情况,重点督查新农合村卫生室门诊定点统筹工作情况;
   5.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及乡村一体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6.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情况;
   7.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导检查时间 
   督导检查时间从5月9日起至5月20日结束(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督导检查对象 
   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含分院)及规范化村卫生室。
   四、督导检查形式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座谈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核实、现场宣传等方式,具体分4个小组开展督查工作(分组名单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准备。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这次督查的时间、形式、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验工作,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做好汇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各组督查程序,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汇报要突出重点、反映亮点,并将汇报材料交一份给督查组联络员。
   3.抓好汇总。各督查组要做好资料收集工作,认真分析本组医疗卫生单位今年以来卫生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综合汇报材料,并于5月25日前交卫生局政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