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卫生局关于2013年新农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我县新农合工作的运行情况,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确保全县参合农民的利益,根据《榆林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榆合管办发〔2013〕88号)和《关于开展新农合专项工作检查的通知》(靖政卫发〔2013〕72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合疗办、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等单位工作人员分两组从6月12日起对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专项检查。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回访患者等方式,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报销流程、费用监管、结算公示以及参合农民满意度等内容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县人民医院、颈肩腰腿痛医院新农合政策文件齐全,奖罚制度完善,合疗科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单病种执行率高,为发扬成绩,鞭策后进,现对上述两所医院予以表彰。但定点医疗机构在新农合工作运行中还普遍存在床头一对一宣传不到位,住院患者对新农合政策知晓率低;病历书写不规范、未发放患者明白卡、新农合入院须知及患者身份确认表签字不完善;无辅助检查或辅助检查不全等问题。同时,大多数定点医疗机构无市、县合疗办举报电话或举报电话公示不规范,无合疗公示栏内容或合疗公示栏位置不明显等问题。另外,还存在患者无床头卡、输液卡,单病种病人未按单病种报销政策执行,医疗垃圾处理不规范,村级公示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靖京医院、中医院、妇保院、聚仁医院、益康骨伤医院、现代妇产医院、博爱医院、协和医院等存在严重使用高档次抗生素现象,杨桥畔镇中心卫生院、靖京医院存在重复使用同类药品现象,王渠则镇中心卫生院15位住院患者不在病房存在挂床嫌疑问题,现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在今后的工作中,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农合政策宣传培训,使参合农民真正了解新农合政策,使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政策、把政策宣传好、执行好。要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杜绝违规事件发生,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使参合农民实实在在受益。县合疗办要继续利用不定期督导的方式,加强检查指导,对政令不通、无视政策规定的,要坚决按照规定取消其新农合定点资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我县新农合工作健康平稳运行。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抓好新农合日常工作,受到批评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寻找差距,弥补不足,尽快扭转新农合工作被动滞后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