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2018年度贸易业企业入统情况

  为全面真实反映我县限额以上贸易业发展现状,为我县限上贸易业寻找新的增长源。2018年,靖边县统计局及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四上企业入库工作,在相关部门和县区的共同努力下,企业入统工作得到加强,全年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申报入库20家,比2017年多1家。其中:月度入统2家批发零售企业;年度入统17家批发零售企业、1家住宿企业。

  一、申报入库企业情况

  (一)申报入库企业行业分布情况

  2018年共有20家企业申报入库,20家申报入库企业分别分布在批发、零售、住宿3个行业,基本情况如下:

  1、批发业申报入库企业增多。批发业入统标准是全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2018年申报入库的批发企业有8家,比2017年增加4家。其中建材批发3家,石油及制品批发2家,化肥批发1家,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1家,果品、蔬菜批发1家。

  2、零售业申报入库企业仍然占多数。零售业入统标准是全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2018年申报入库的零售企业有11家,占全部入统企业的55%,与2017年相比减少1家。其中:超市市场零售4家,机动车燃料零售4家,图书、报刊零售1家,粮油零售1家,西药零售1家。

  3、住宿业申报入库企业少但规模较大住宿业入统标准

  是全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2018年申报入库的住宿企业只有一家,与2017年持平,但是规模相对来说较大,会带动我县住宿业发展。

  (二)申请入库企业规模情况

  2018年新申请入库企业规模整体较大。8家批发企业截止11月底申报入库时累计销售金额已达到37880万元,平均每家销售额4735万元,远远超出2000万元的入统标准。11家零售企业截止11月底申报入库时累计销售金额已达到17498万元,平均每家销售额1591万元,超出入统标准1091万元。

  二、推进企业入统有效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动企业入统工作的顺利进行。2018年,县统计局进一步加强与部门的协作,尤其是税务部门。根据县国税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地毯式排查我县所有规模以上企业,专业人员采用一一比对的方法对企业所属行业及营业收入进行核查,筛查梳理达到入库标准的重点企业,并及时将该信息反馈至职能部门,为企业入库入统打好基础,找到重点。

  (二)明确目标责任,强化部门意识。从2017年开始,我县明确了各部门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入库的目标及任务,对各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意见,让各相关部门及时对自己所管行业的企业进行查看,及时发现并引导企业申报入库。

  (三)落实企业入库奖励及统计员补助政策。一方面, 2017年我县出台了《靖边县促进“四上”企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对所有新入库四上企业实行资金奖励,以鼓励达标企业积极入统。另一方面,近几年,我县统计局对所有“四上”企业统计员都予以适当的报表补助,以鼓励企业统计员及时、准确上报企业数据,积极配合统计局的相关工作。

  (四)强化业务指导,统计局专业人员对于入统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全程指导。企业在入统过程中,统计局相关专业人员会及时跟进办理入库手续,加强对入统申报工作技术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申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申报单位应统尽统,并在入统过程中严格按照企业入库审批要求,确保每个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齐全,所有表格填写规范清晰,扫描的证件或复印件字迹、公章清晰,按照要求顺序装订。

  (五)加强对企业的实地走访及现场核查。县统计局对于新申报入库的企业,一直实行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后再入库的原则。实地查看过程中专业人员会对入统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以了解企业实际运行情况,以确保入统企业情况的真实性。

  三、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对企业入库工作的重视度及配合度有待加强。

  如何发现企业,如何知道企业达到规模标准,需要部门间的通力配合,仅靠一两个单位是做不好工作的。目前,我县统计局与部门协作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相关部门不了解企业入统的相关程序,不能及时主动配合统计局完成企业入统工作,只是被动的配合统计局相关工作。二是相关部门没能及时了解自己分管企业的信息,对于企业入统和退库信息模糊。所以部门对企业入库工作的重视度及配合度有待加强。

  (二)企业入库意愿不强。企业入库意愿不强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怕增加工作量。统计制度规定,上规入库的企业,需上报定期统计报表(月报)和年度统计报表(年报)到统计部门,这无疑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工作量。二是怕增加税收。按照《统计法》规定,纳入统计报表报送企业要如实填报报表,企业如实填报,怕增加税收,不如实填报怕被统计部门查处。

  四、关于企业入统工作的两点建议

  (一)加强部门配合,提升执行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部门联动职能。对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相关部门应主动担责,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与统计局沟通,做好本行业企业培育及入库工作;统计部门做好企业入库的培训工作,做好对申报纳入企业上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及业务指导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增强企业入库的主动性。加大引导企业入库工作的力度,增强企业申报入库的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四上企业入库是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体现,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发展壮大自身的客观需要。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制度改革等内容,宣传县政府关于支持四上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时公开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项目、优惠政策、扶持措施等,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撰稿:曹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