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就陕西省关于我单位行政处罚中涉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数额多少才享有听证的权利,做如下统计:
详见附件一:
陕西省“较大数额罚款”听证权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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