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较大数额罚款”听证权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就陕西省关于我单位行政处罚中涉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数额多少才享有听证的权利,做如下统计:

详见附件一:

陕西省“较大数额罚款”听证权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