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应届、离校两年内回原籍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能力,加快促进就业,拟在我县选定部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国家机关,作为就业见习单位,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申报开展见习工作,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拥有健全的法定成立手续且正常运营,国家机关能够自主决定接收人员见习并具有独立财务;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工作计划,配备专业的见习指导老师,安排专人负责见习工作;能够提供适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申请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垫支见习生活补贴,及时统计报送见习数据。
劳务派遣公司或单位法人进入失信执行系统、有拖欠工资或违法用工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除外。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3、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靖边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5、靖边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
6、靖边县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3)
7、靖边县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附件4)
三、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在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申报。网址: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
2、向靖边县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即靖边县人事信息中心1602办公室)提供以上1-7项申报材料;
3、经靖边县人事信息中心审核并实地考察,报靖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核实岗位等资格后,在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进行岗位发布。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5日下午5点(工作日内)
地点:见习单位申报材料送至靖边县人事信息中心(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1号楼1602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莹 王树福
联系电话:0912-4629038
靖边县人事信息中心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
靖边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金 | 员工人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
单位地址 |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微信号 | |||
可提供见习 岗位情况 | 岗位名称 | |||
岗位要求 及人数 | ||||
备注 |
附件2
靖边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见习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见习期限(月) | 需求人数(人) | 备注 |
合 计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3
靖边县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
工作单位 | 部门 | ||||
毕业院校 | 学历 | ||||
职 务 | 职称 | 工作年限 | |||
联系电话 | 微信号 | ||||
主要 教育经历 | |||||
主要 工作经历 | |||||
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靖边县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
我单位申请成为靖边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严格按照榆林市就业见习相关规定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并郑重承诺:
1、毕业生见习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按月为见习生垫发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元,见习结束后,按要求如实申报见习生活补贴。
2、承担见习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为见习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见习毕业生进行劳动安全教育,防止出现事故。
3、按照岗位与专业相符原则,安排毕业生见习。不以培训授课代替见习,不安排见习生到本单位以外的岗位见习。
4、见习以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的,承担社会责任,见习期满留用部分见习生就业。
5、积极开发见习岗位,完成见习批复计划。每月按时上报见习生实名信息,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如更换见习统计人员,及时向靖边县人事信息中心备案。
6、不存在虚报、谎报见习生人数,不存在骗取、套取见习资金以及扣发截留见习生生活补助等违法违纪现象。如果单位出具虚假证明、帮助或变相帮助他人骗取、套取见习补贴资金,一经发现,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法人签章:
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