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付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根据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榆林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榆政农发〔2021〕197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专发〔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就兑付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农专〔2021〕1号)的相关要求,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陕北补贴标准50元/亩)兑付2021年耕地力保护补贴,将补贴数据准确无误录入到财政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

       二、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农村土地确权乡镇管理平台的确权面积,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待公示结果无误后,由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将补贴数据进行审核后,由财政局将补贴数据准确无误录入到财政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确保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与网络系统的分户数据统一,如实按照土地确权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三、为使2021年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所涉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尽快将确权数据录入系统,并及时将相关补贴文件及数据上报县级财政部门,以便补贴资金兑付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信息的监督管理,保证数据信息的安全、准确。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乡(镇)公示及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弄虚作假,虚报补贴面积的,除通报批评外,将追缴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村土地确权县级管理平台及各镇上报数据,提供给财政部门确权面积。


靖边县农业农村局 靖边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