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飓风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省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持续保持“严查、严管、严打”高压态势,省局决定从2015年3月27日至12月31日,针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飓风行动”。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领域、环节、品种,坚持问题导向,以执法检验为支撑,以查办案件为抓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实现三个目标:一是集中打击违法犯罪。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深挖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铲除根源,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二是锻炼队伍。通过集中行动和强化执法培训,锻炼各级特别是基层执法队伍,全面提升各级食药监管部门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奖励、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刑衔接等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实现执法办案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针对重点领域、环节、品种,排查线索,不留死角,主动作为,精准发力。

  (二)依法查处,及时移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程序,打大案,查要案,涉嫌犯罪案件坚决移送,从快从严。

  (三)发动群众,加大曝光。动员群众举报,及时兑现奖励,每月都要公布行动进展,曝光案件,打出声势,坚定群众信心。

  (四)倒逼督查,阶段推进。每月通报进展,鼓励媒体监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掌握节奏,战役式查案,排浪式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打击重点

  食品领域:针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等生产、经营餐饮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及食品等。

  药品领域:针对以违法使用植物提取物、化工原料替代药用原料、不合格原料生产药品,以增重、染色、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生产中药饮片,以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挂靠经营、走票、销售假药、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保健食品领域:针对减肥、辅助降血糖、抗疲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6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份和以中老年人为对象采取会议营销的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化妆品领域:针对违法添加和含有禁限用物质和超量物质生产化妆品;美容机构及会所销售、使用未经批准(含美白、除皱、注射类药品)和假冒化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器械领域:针对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未经生产许可的医疗器械,违法购、销、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锻炼队伍

  通过从办案程序、文书规范等基本业务,到各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工作方法等办案技能的系列培训和集中执法办案的实践,采取“传、帮、带”等多种培养方式,使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稽查队伍达到“快速稽查、分级稽查、大案协作、小案独立”的工作要求,提升全系统整体稽查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三)健全制度

  1.完善稽查办案各环节工作程序。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总局3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完善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审批、执行、结案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

  2.完善稽查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吹哨人制度)、办案有功单位和人员奖励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黑名单制度等。

  3.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在已有的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基础上,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涉案物品检验检测和处置、案件研判等工作机制。

  四、行动步骤

  历时9个月,三个阶段稳步推进。

  (一)动员部署、培训阶段(3月27日-4月20日)

  召开动员大会。3月27日,召开全省“飓风行动”启动大会,祝列克副省长出席并讲话,邀请各级公安、检察院领导同志参加。安排部署 “飓风行动”实施方案,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启动。

  广泛宣传。在媒体公布“飓风行动”公告和实施方案,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等方式扩大投诉渠道,在政务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行动中来。

  分级培训。省局统一对各市、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各级稽查人员熟悉行动内容、步骤、时间节点、信息报送等,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方法。市局、县局、基层所分别组织培训,明确各级责任。

  (二)集中打击阶段(4月21日-10月30日)

  集中查处已有线索环节

  1.清理遗留线索、案件。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对2015年3月以前的群众举报等未办结的案件线索、“四品一械”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未办结的案件,集中进行清理查处。要不放过一条线索,深入一线,严格执法办案,确保件件有回音,项项有结果。通过清理、查办遗留线索、案件,熟练掌握执法技能,为第二环节靶向性地实施集中打击奠定基础。

  2.收集新线索。“飓风行动”期间,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步梳理、分析、研判,一般性的举报线索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上报省局,并展开前期摸排;获取的线索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同级具有管辖权的食药监管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上级交办、相关部门或业务处(科)移交的案件,要及时登记,为第二环节依法集中打击做好准备。

  3.熟练使用信息化平台。省局建立了食药稽查信息管理系统,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本级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行政处罚的案件、涉刑移送的案件等信息,全部录入系统,为有效指导专项行动提供大数据保障。

  执法检查和执法抽检环节

  各级食药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各渠道汇集的新线索进行排查,重点针对专项行动中明确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逐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抽检。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具体内容详见工作手册。

  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不需要检验的,该立案的要及时立案;对现场发现涉嫌问题产品,要及时进行执法抽检。各级食药检验检测机构对执法抽样送检的产品,要建立绿色通道,迅速检验,及时出具检验结果。

  集中力量打击违法犯罪环节

  1.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根据执法检查和执法抽检结果,以及国抽、省抽、市抽的不合格检测结果,都要作为案源进行分类梳理,小案独立办案,大案协作办案。对大要案,省局统一部署,加强协作;其它案件,市县分别部署,独立与协作办案相结合。各级对掌握的每一案件逐一研究查办措施、落实查办责任。要突破一批重大案件,对重点案件全面开展破案攻坚,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主动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做好移送工作。

  2.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集中打击环节可按不同时间段,细化为针对“食品违法犯罪”、“药品违法犯罪”、“保健食品违法犯罪”、“化妆品违法犯罪”、“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等系列集中打击行动,全面铺开与重点打击相结合,依次推进,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3.省局将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是重大案件采取适时现场督查、督办;二是对各市、县、基层所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案件查处、宣传、动态信息和数据的上报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和健全制度阶段(11月-12月)

  1.各市总结。各市对本辖区“飓风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主要内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和建议。

  2.省局抽查。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市总报告,对各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大要案查处情况,进行抽查。省局在抽查基础上形成全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3.召开总结大会。通报全省开展“飓风行动”的总体情况,表彰专项行动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4.健全制度。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建立起规范执法、信息公开、行刑衔接等各项工作制度,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省局成立“飓风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飓风行动”。组长由胡小平局长兼任,副组长为林伟、任彦保、应宏锋、曾锦川、齐慧丽、段宏伟、张明、杨智海,成员为省局办公室、法规处、稽查局、广告投诉处、“四品一械”相关处室、食品监督所、食药检验所负责同志。日常工作由应宏锋同志负责,办公室设在稽查局。稽查局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省本级大要案件查处,信息发布,进展通报,数据收集汇总;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后勤服务、经费保障;法规处负责食药案件查处中涉及法律法规的适用把关,行政复议等;广告投诉处负责投诉举报信息的收集汇总,通报线索;“四品一械”相关处室、食品监督所、食药检验所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日常监管中的线索提供、案件查处、抽检检验等工作。

  各市、县局都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按照省局安排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二)密切配合,两法衔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离不开各级公安部门、检察院的支持协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食药犯罪侦查队伍,这为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省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健全食药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制定出台了10项协作机制,正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协作机制。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也要主动与公安部门、检察院联系,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关注、社会危害严重和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案件。

  (三)严格考核,奖优罚劣。省局将“飓风行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问题发现率、立案率、办结率为指标,每月对各市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挂牌督办的大要案件要跟踪督查、限时办结。每个稽查办案人员,要严守法规、严明纪律,严格按程序办案,打铁还需自身硬。对查办案件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活动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等不作为行为,或避重就轻、以罚代管、有案不移等乱作为行为,甚至沆瀣一气、以案谋私者,要会同监察、检察部门严查失职、渎职,依法严追责任。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主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鼓励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态势。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定期将查处的重大案件向媒体公布,用接连不断的曝光和发布,展示政府的决心,提振群众的信心。

  (五)推进信息化,确保信息畅通。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好省食药稽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专项行动各类信息,确保信息时时传递、互联互通,用大数据统计分析成果,指导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各市局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上报查处的大要案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行动战果统计报表每月20日前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