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夏季来临,又将进入高考季和中考季,这是全年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高发时段,为认真履行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对一些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要下猛药,出重拳,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食品安全治理高压态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全县食品各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的稳定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食堂(含学校食堂)、小餐饮、小作坊等各环节、各品种、各区域全面排查,拉网式排查整顿,不留死角。

  (二)抓重点原则。在全覆盖排查的同时,就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研判,准确掌握风险点。

  (三)多种手段结合原则。为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打牢基础,做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清、生产经营状况清、食品安全风险清。在整顿同时查打并举,对非法生产经营户坚决取缔,对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

  三、工作时间

  2019年5月17日-9月30日

  四、整治重点

  通过此次食品专项整治对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生产及食品小作坊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无死角的排查整顿,严厉打击食品各个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重点如下:

  (一)餐饮服务环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排查对象上,按照风险分级检查要求,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将中考、高考期间作为隐患排查重点时段,全面开展强有力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小饮品店、小餐饮、小饭桌、农家乐、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企业的许可资格、食品安全管理、原料采购与贮存、冷冻、冷藏、环境卫生、餐厨用具清洗消毒、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食品加工等逐项核查。在排查内容上,做到全面细致;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且要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作,提高“明厨亮灶”覆盖率。学校食堂于2019年年底“明厨亮灶”的比例要达到100%。

  (二)食品流通环节。主要针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相对风险较高的品种进行检查。对流通经营企业、农贸市场的许可资质、市场准入、食品存放条件、进货验收登记、索证索票等逐项核查。

  (三)食品生产环节。

  1.一查许可条件持续保持情况。重点查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生产场所、卫生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的情况、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持续符合许可要求的情况。

  2.二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1)原辅材料供应商资质审核情况;(2)原辅料进货查验情况;(3)原辅料库房情况,特别是食品添加剂存放情况;(4)产品的工艺流程及实际生产情况、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控制情况;(5)原辅料投料使用和记录情况;(6)企业产品自检能力及委托检验情况;(7)产品出厂检验情况;(8)企业成品库房;(9)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情况;(10)产品销售记录,食品小作坊是否落实“一票通”;(11)企业自查情况。

  3.三查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生产食品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备案。

  4.四查食品标识标签。检查标签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涉及预防、治病的功效,是否夸大宣传,含有虚假内容;重点查曾因食品标识标签被消费者投诉举报,且投诉举报属实的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县局机关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决策部署和抽查验收;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食品经营监管股和食品生产加工监管股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报送和汇总。

  (二)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主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掌握舆论主动权,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案例,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一批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强大震慑,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高认识,切实履职。要求全局全体要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切实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牢,认真把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每道关口。

  (四)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工作,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汇总本单位工作情况,总结出好措施、好经验、好做法,提出存在问题,梳理出长效监管机制意见建议,提炼出有效监管模式,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沟通。局机关将适时组织抽查,对辖区内工作成果进行“回头看”。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此次整治情况形成总结报食品经营监管股,同时将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整理成案卷报送食品生产加工监管股。

  联系人:贺治芬

  电话:0912-4619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