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涧镇市场监管所提醒您开始年报了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提醒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靖边县各级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当报送2021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2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1年度年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亦可以纸质方式直接向其登记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流程

第一步:关注“靖边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年报申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企业信息时,需由企业确定一名企业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联络员身份证号码”“企业(个体、农专)名称”“联络员姓名”“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小程序中找到“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或通过支付宝中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通过扫一扫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的步骤与企业相同。

五、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不履行信息报送公示义务的,也将受到相应处理。

六、温馨提示

1.企业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当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2.未报送并公示以往年度年报的企业,必须先完成以往未报年份年报的报送与公示,而后才能进行2021年度年报报送与公示。

3.咨询有关年报信息填报内容和方法,可通过登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或拨打电话咨询。

靖边县市场监管局年报服务热线:0912-4846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