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加强靖边县市场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市场流通领域乱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现面向社会公众征集靖边县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社区(小区)等集中交易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等不正当竞争的涉黑涉恶行为;
2、在消费者投诉中,利用黑恶势力恐吓、威胁投诉人的行为;
3、以虚假广告、夸大产品使用或治疗范围等欺诈方式销售商品,欺骗、误导消费者;
4、组织策划并利用黑恶手段等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
5、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假借慈善、扶贫、创新、致富等为名义,利用传销模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
6、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假药劣药、不合格食品及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病死禽畜、使用地沟油等危害饮食用药安全的行为,并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的行为;
7、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网络诈骗等不正当竞争的涉黑涉恶行为;
8、以恶意、耍无赖等方式敲诈勒索商家的“职业索赔人”涉黑涉恶行为;
9、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在履职中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利用公权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10、其他各类市场上的黑恶势力。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15
举报地址: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1号楼2202室)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行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