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23〕70号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靖边拓华杨米涧50MW风电项目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发布靖边拓华杨米涧50MW风电项目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靖边县杨米涧镇韩伙场村、关草涧村、郝渠则村、宋家洼村、杨米涧村,拟征收土地面积1.5188公顷,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详见附件)。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土地征收用于靖边拓华杨米涧50MW风电项目建设,用途为工矿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依法实施土地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8月11日(10个工作日)。拟于2023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4日由县政府委托杨米涧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杨米涧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同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靖边拓华杨米涧50WM风电项目风机布置图.doc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