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政府2023年度第一次常务会议

2023年1月9日,县政府召开2023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文祥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靖边县“九件大事”实施方案(讨论稿)》的提案。强调各分管县级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以赴,排除万难,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相关工作任务按期顺利完成。由县政府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民生保险标准的提案。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包括户籍居民、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民生保险”缴纳标准自2023年6月25日起,由每人每年2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元,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局据实审核后列入年度预算,由县应急局、县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靖边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提案。由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靖边县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和《靖边县2023年政府投融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提案。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文旅局关于《2023年“我在靖边过大年”春节文化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讨论稿)》的提案。由县文旅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提案。原则同意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建房条件的45户群众使用农用地建房,每户0.4亩,共计18亩。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涉及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群众建房使用农用地监管,确保上述45户群众建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触碰生态红线,不超面积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水利局关于《靖边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讨论稿)》的提案。由县水利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曹鹏飞副县长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林业局关于《靖边县县级公益林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的提案。由县林业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曹鹏飞副县长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执行。

图解:靖边县政府2023年度第一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