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政府2023年度第十次常务会议

2023年7月7日,县政府召开2023年第十次常务会议,县长曹龙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水利局关于新桥水库除险加固(应急抢险修复)工程占用土地的提案。由县水利局负责,在不晚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属于基本农田的,要抓住窗口期及时调整,确保依法规范用地。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靖边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讨论稿)》的提案。由县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司法局把关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并报榆林市发改委备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靖边县2023年度县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实施意见的提案。由县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办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的提案。由县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司法局、县政府办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成立靖边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的提案。由县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司法局、县政府办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应急局关于《靖边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实施办法(讨论稿)》的提案。由县应急局牵头,各相关执法单位配合,同步做好我县煤矿建设阶段联合执法工作,确保监管到位、不出问题。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靖边县2023-2027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讨论稿)》的提案。由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司法局、县政府办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乡振局关于《靖边县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讨论稿)》的提案。由县乡振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办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公安局关于《靖边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晋升办法(讨论稿)》《靖边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讨论稿)》《靖边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办法(讨论稿)》的提案。由县公安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司法局、政府办把关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资源规划局关于挂牌出让靖边县2012年度第七十七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案 。县资源规划局、张家畔街道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资源规划局关于收回县住建局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划拨给靖边县秦靖移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靖边县亿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提案。县资源规划局、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国资运营集团公司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图解:靖边县政府2023年度第十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