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政府2023年度第十四次常务会议

2023年11月10日,县政府召开2023年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文祥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战略部署,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杨桥畔镇关于解决原中小企业创业园征地遗留问题处理建议的提案。由县经开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杨桥畔镇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教体局关于优化调整《靖边县体育训练及竞技群体比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提案。由县教体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司法局、财政局把关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水务集团公司关于《靖边县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规划》的提案。由县水务集团公司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后,以县政府文件批复,并报市上相关部门备案。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靖边县二手房交易管理办法》的提案。由县住建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司法局把关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计生协会关于《靖边县计生失独家庭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的提案。由县计生协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司法局把关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建议的提案。县执法局、县文旅局、县水利局要及时对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审核把关后,提交县政府研究。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国网靖边供电公司关于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延伸的提案。由国网靖边供电公司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印发,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更新和调整靖边县城镇基准地价的提案。由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税务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收回县经开区榆林春尚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挂牌出让的提案。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开区管委会、杨桥畔镇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管,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控制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张家畔街道新伙场村七组与十组土地权属争议案处置意见的提案。经县政府办、司法局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张家畔街道林家湾村委与林家湾村六组土地权属争议案处置意见的提案。经县政府办、司法局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龙洲镇龙二村当庄组与杨桥畔镇常塔村河西组土地权属争议案处置意见的提案。经县政府办、司法局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张家畔街道双家湾村二组与瓦房村五组、八组土地权属争议案处置意见的提案。并经县政府办、司法局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图解:靖边县政府2023年度第十四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