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政府2024年度第一次常务会议

2024年1月22日,县政府召开2024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文祥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县政府办关于《靖边县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起草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公布《靖边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提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靖边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提案。由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靖边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讨论稿)》的提案。由县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靖边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提案。由县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优化靖边县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品种结构的提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错峰轮换靖边县承储的省级储备玉米和县级储备玉米的提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靖边县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重点任务清单》的提案。由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乡振局关于靖边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的提案。由县乡振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巩衔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挂牌出让靖边县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东坑镇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挂牌出让长安电力王渠则100兆瓦风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王渠则镇、三岔渠便民服务中心、新城便民服务中心、水路畔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挂牌出让靖边吉山梁330KV升压站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东坑镇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挂牌出让靖边县西新区13宗安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新区管委会、张家畔街道办等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相关项目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进行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挂牌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新桥农场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靖边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划拨供地的提案。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张家畔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批准靖边县秦靖移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西环路中段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的提案。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靖边县秦靖移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批准靖边县秦靖移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红柳路贯通段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的提案。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靖边县秦靖移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划拨西新区村民安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执法局、新区管委会和张家畔街道办组成联合工作组,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如出现乱修乱建、抢修抢建等问题,将严肃追究上述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责任。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批准县住建局建设西环路等8条市政道路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的提案。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批准县住建局、靖边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西环路、市政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的提案。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收回县住建局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划拨、挂牌出让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张家畔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批准张家畔街道建设张家畔村健身广场、文化广场、停车场和运动场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张家畔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批准张家畔街道建设瓦房村健身广场、文化广场、停车场和运动场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张家畔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批准靖边县2023年度第四十批次农用地转用供地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宁条梁镇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批准靖边县2023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供地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中山涧镇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靖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村民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提案。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涉及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立即组建核查小组,采取“一户一组”方式逐户核查226户建设面积。核查小组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签字确认、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案后,方可为村民办理宅基地建设审批手续。

图解:靖边县政府2024年度第一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