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17〕30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整体水平和质量竞争力,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我县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根据《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市政府“质量强市”的战略部署,县政府决定在质量兴县工作基础上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要求为统领,进一步确立质量在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树立全面、全程、全民质量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标准化和品牌战略,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建质量强县,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品牌竞争能力显著增强,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一)提升产品质量。使工业产品国家、省、市、县监督抽查合格率平均值稳定在90%以上,食品、药品县级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30%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有量位列全市前三。企业质量、标准化、计量基础管理进一步强化,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品牌企业和产品。

(二)提高工程质量。基本消灭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质量通病,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均保持在100%,重点工程达到国家先进水平。积极培育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二级企业,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力争一批工程项目获各级工程质量奖。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

(三)改进服务质量。重点解决服务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到2020年,在医疗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交通运输、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加大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力度,完善景区、星级饭店质量等级评定机制,落实景区、星级饭店的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旅行社标准建设,积极开展国家A级旅行社等级评定的创建工作;交通运输业出租车服务基本实现规范化,旅客运输各项安全指标均控制在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范围内;医疗卫生业全面实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居民对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四)改善环境质量。重点解决水污染、噪声污染、土壤污染和城市空气污染等问题。到202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积极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全面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到202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石油工业废水回收率达到95%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城镇生活用水水质达到GB5749-2006标准;林草覆盖率达到36%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治理和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创建美丽宜居乡村18个。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建成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县城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三、主要任务和措旋

(一)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增强质量竞争力。

1.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提高我县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企业。

2.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落实《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建立健全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农产品、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技术标准体系。引导我县优势产业、企业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支持企业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平台,以省、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为依托,加强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提升我县农产品综合竞争力和服务业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我县重点产业综合竞争能力。

3.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围绕绿色现代农业、能源化工产业、特色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重点工程和环保领域,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政策,进一步完善品牌体系,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企业(商标、商号),创建一批享有社会美誉度的工程品牌、服务品牌和生态品牌。积极培育区域品牌,组织申报 “陕西质量管理奖”和“陕西省名牌产品”等区域名牌。

(二)建立健全四大体系,夯实质量基础。

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增强质量安全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对评估、监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开展专项整治,将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推行质量安全区域监管模式,逐步解决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

2.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增强技术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计量测试、特种设备测试、环境监测、公共卫生监督、标准化研究等技术机构的建设。注重发挥质量中介机构的作用,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管理、特种设备监管、品牌培育、科技创新、市场调查、质量评价、创意设计等环节提供公平公正的第三方服务。

3.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增强质量行为的约束能力。以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为平台,设立质量诚信“红黑榜”,依法公开质量信息、违法案件及处理结果,引入长期有效的社会监督。推动建立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以“3.15”、“质量月”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质量诚信宣传活动。

4.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增强质量建设引导能力。综合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实施质量状况调查制度,研究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统计指标体系。以指标体系为依据定期开展质量建设考核评价,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的责任落实机制。

(三)提升四大质量。

1.提升产品质量。建立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扩大产业链中高端产品规模。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活动,提高产品生产、研发、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水平,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农产品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有效性的监管。建立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新机制,提高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实现管理升级、质量升级。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大各级质量奖培育力度,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以创奖过程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开展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和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导各项产业规范发展。

2.提升工程质量。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切实提升建设、交通和水利等领域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工作,鼓励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不断提升节能建筑的比重和工业化建造比重。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方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推行特殊和重大设备监理制度,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鼓励企业争创中省市优质工程奖(鲁班奖、长安杯、榆林杯等),打造精品优质工程。

3.提升服务质量。适应消费需求变化,发展消费新业态,培育消费新热点,加快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五大幸福产业”发展步伐。建成一批省级或国家级品牌服务试点企业,推动实现全县服务业信息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以提升顾客满意度为重点,引导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建立、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借鉴服务业先进技术和标准,推进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推进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等重点领域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旅游、金融、物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物业服务标准化、物业收费市场化建设进程,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管理两大“短板”,建立生态宜居宜业宜游县城。

4.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优美宜居环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环境综合整治、固体废弃物防治、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五大工程,确保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深化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和商业五大重点领域节能,有效控制化工、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化工地、道路扬尘防控,加快老旧车辆及黄标车辆淘汰。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活动,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持续开展城市和村庄环境整治行动。

四、建立政府质量奖激励机制

(一)建立并组织实施“县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县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先进管理制度,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增强全县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省政府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奖励制度。通过制定评选制度、评选流程、鼓励奖励措施,实施评选活动,实现品牌动态培育、层级递进的发展模式,完善县级质量品牌培育机制,拉动质量品牌的不断提升,影响和带动相关企业和行业进步,真正让质量品牌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领头雁。

(二)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对获得中省市质量品牌相关荣誉的单位给予一次性经费奖励,从而调动相关单位企业对争创品牌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加大在质量品牌方面的资金投入。其中获得中国质量奖奖励30万元;获得陕西省名牌产品奖励20万元,获得陕西省名牌产品三年期满复评仍保留原级别荣誉称号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获陕西省质量管理奖奖励20万元;获榆林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奖励15万元;对被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每授权使用1个奖励3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每证奖励5万元;获得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每证奖励2万元;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每证奖励2万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每证奖励3万元;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每证奖励5万元。上述奖励办法企业在一年内获得同级别多个名牌产品称号者,按一个名牌产品给予奖励。企业在同一年度内获得不同级别的质量管理和品牌产品称号的,按照最高级别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奖励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安排,奖励额度可视本县经济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三)设立质量品牌战略专项资金。通过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部门各阶段的管理、监督,切实让申报单位专款专用,将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名牌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深入推进名牌战略,支持名牌企业做大做强,努力打造靖边精品,争创政府质量管理奖,创建质量强县示范城市和知名品牌示范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质量强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波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晨县政府办主任

张旭东县质监局局长

成员:常维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冯俊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小芹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文光县财政局副局长

卢凯震县住建局副局长

杨春县交运局副局长

尚俊宏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平县水务局副局长

韩健县工业经济局副局长

孙波县商务局副局长

徐雁冰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振军县文广局副局长

乔风桐县安监局党组成员

赵永靖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保郭县质监局副局长

白泽澄县粮食局副局长

胡国华县畜牧局副局长

杜文泉县工商局副局长

汪学军县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刘玉峰县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王建军县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旭东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委组织部:推动将质量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

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质量强县工作的宣传,引导全社会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

县发改局:负责将质量强县战略工作纳入全县“十三五”规划。牵头组织服务类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质量提升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我县分行业服务质量提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开展质量工作。

县财政局: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并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经费管理。

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工程质量提升工作,制定我县工程质量提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县交运局:负责交通建设工程、交通服务业的质量提升工作。制定我县交通行业质量提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县农业局:组织完成我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必须达到96%以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

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提升工作。制定我县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县工业经济局:严格执行工业行业准入制度和产业与技术政策。加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开展学习实践“质量标杆”活动、质量信誉承诺活动。

县商务局:负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产品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加强商贸流通行业管理及质量提升工作。

县卫计局: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县文广局:负责主管领域的旅游服务行业质量提升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质量强县建设提供生产安全保障。

县统计局:配合质量强县考核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考核的统计数据,并做好数据分析工作。

县质监局:牵头组织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制定我县产品质量提升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落实相关奖励政策;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实施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制度,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推进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健全社会计量诚信体系。

县粮食局:负责全县粮食质量监管,分析库存粮食质量状况,及时排除粮食质量安全隐患。

县畜牧局: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标准化规模养殖、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畜产品监测、上市畜禽和生鲜肉类产品检疫监管等工作,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县工商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查、监督检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加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实施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达到省级方案要求。

县中小企业局: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鼓励和支持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

县环保局:牵头组织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制定我县环境质量提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实施工作考核。制定《靖边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初下达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年中组织督查,年底组织考核工作。质量强县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办)和县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核的目标考核。

(四)强化政策扶持。运用财政、金融、技术改造、科技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质量强县的政策扶持和支撑体系,建立稳定的质量工作投入机制。加大对标准化基础研究、计量惠民工程、名牌产品培育和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考核等工作经费投入,县政府应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对质量强县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五)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对质量强县建设进行广泛宣传,树立一批质量先进典型;加强舆论监督,对质量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深入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重视人才培养

支持培养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大批具备熟练职业技能的技工人才;引导企业加强在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鼓励企业引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科技研发、创意设计、职业经理人等方面的高级人才,提高我县质量管理、质量保障的能力与水平。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