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规〔2020〕005-县政府001靖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长庆路龙山路滨河路等路段重中型过境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尾气排放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靖边县委办公室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铁腕治污二十三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办字〔2020〕24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对长庆路、龙山路、滨河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重中型过境货运车辆实施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长庆路、龙山路、滨河路全段限行时间:2020年6月10日起,每日6时至24时。

二、南关东街、东大街(东关街、滨河路至河东三岔路口)、育才路限行时间:2020年6月10日起,全天24小时限行。

三、限行车辆:四轴(含)以上重中型货运车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四、过境限行车辆要严格按照未限行时间段通行或绕行高速公路通行。限行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通行限行路段的,需到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申领《限行车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五、对违反通告的行为,县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