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21〕40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26号)、《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陕林资发〔2021〕68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06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打击毁林专项行动。

1.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以省林业局提供的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

2.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侵占国有林地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3.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或乡镇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律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4.全面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并将整改工作纳入2021年各级林长制重点工作内容。

5.完成好中省市林业、公安部门交办的关于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

(二)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1.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2.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全面排查非法采石采沙、违规工程建设、毁林开垦等各类违法使用林地、乱砍滥伐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3.对省林业局判读的2021年森林督查卫星影像变化图斑开展现地自查验证,形成2021年森林督查数据库,逐案进行查处并建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查处、整改销号制度,健全重大案件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力度。

4.对上一年度森林督查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5.以靖边县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基础,通过查阅森林资源档案资料、现地核实等手段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并通过现地验证校正2020年数据库中属性错误图斑,形成截至 2020年12月31日的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和年度变化数据库森林资源信息。强化国家级公益林监管,掌握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变化及国家公益林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规范国家级公益林调出补进管理;推进构建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为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二、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及部门之间的协调对接等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工作开展督查。

(二)县公安局。年内办结今年之前森林督查中承办的涉林刑事案件;查办省林业局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下发的涉嫌违法犯罪的违法使用林地图斑;办理县林业局移送的2021年森林督查中涉林刑事案件;建立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涉及林地数据库;协助相关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国有林场组织涉嫌违法当事人对毁林地块先行恢复植被工作。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国土“三调”数据库、相关年度审批报批土地中涉及林地的矢量图层、相关年度在国土“二调”数据库中属于林地范围内的违法用地矢量图层,解释国土“三调”中的相关土地调查因子;全面整改2013年以来土地整治项目、造地工程违法使用林地草地问题,2021年年底之前全面恢复违法使用林地植被。

(四)县农业和农村局。提供农村集体土地经营证范围内的图斑数据库、相关年度农村居民建房审批使用土地矢量图层。

(五)县林业局。

1.聘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或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开展2021年森林资源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技术服务工作。

2.完成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资源督查中疑似变化图斑的现地自查、数据更新和成果上报工作。

3.通过林分因子调查、补充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

4.查办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督查中发现的涉林行政案件,将涉林刑事案件移交给县公安局查处。

5.收集整理2021年森林资源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所需资料和数据。

6.制定毁林地块植被恢复方案。

7.研究制定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

(六)县水利局。负责提供相关年度实施的水利项目使用林地矢量图层。

(七)县交通局。负责提供相关年度实施的道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矢量图层。

(八)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相关年度实施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项目使用林地矢量图层。

(九)县工业商贸局。负责提供相关年度内建设的油气井场、输油气管线矢量图层。

(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供相关年度县内煤油气开采、敷设油气管线矢量图层;在2022年之前对县境内曾经违法使用林地的煤油气开采企业制定出限制性措施和惩处办法。

(十一)市生态环保局靖边分局。提供所掌握的破坏林地资源线索,建立健全维护生态安全制度。

(十二)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县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根据县林业局分发的涉嫌毁林开垦图斑,组织当事人先行恢复植被;建立护林组织,严格执行天保工程护林员管护制度,切实管护好辖区内林地草地林木资源。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2021年6月初)。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县级动员会和技术培训会。

(二)第二阶段。现地验证和自查自纠(2021年6月15日-9月10日)。县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完成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问题图斑自查和“一张图”现地验证核实工作。对林地地类或林相变化地块进行档案梳理核实,对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专题数据库进行逻辑检查。完成专项行动、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质量自检工作,并提交专项行动、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初步成果。

1.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全县各涉林管理部门认真清理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性文件。

2.县林业局、公安局对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中发现的涉林违法案件,按职责分工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及时恢复植被,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或依法依规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3.县林业局牵头,县公安局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刑事案件查处情况,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将全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整体情况及案件查处情况报送市林草局。

(三)第三阶段。重点整治、数据更新、迎接检查阶段(2021年9月11日—10月)。

1.县林业局、公安局具体查办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涉林案件,全面压实整改责任,限期逐项销号。

2.县林业局完成森林督查县级自查并与技术服务单位编制完成“靖边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专项成果报告,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成果报市林原局。配合中、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森林督查案件查处、落实整改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县林业局分批次将涉及森林督查的涉嫌刑事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于2022年4月底之前将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情况和整改情况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执行组长、分管县公安、林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工业商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保局靖边分局以及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筹建处等单位为成员的靖边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组、专项打击组和督导检查组。综合协调组和业务组设在县林业局,专项打击组设在县公安局,督查检查组设在县政府办。各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安排部署并督导整体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县政府审定。建立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副职为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县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具体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综合协调和业务组定期通报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研究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专项打击组要重点查办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并及时通报案情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督办室将对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发现、全面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政府与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签订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违规决策、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及其他造成林地资源破坏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经费筹集。从2018年起,国家林草局将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作为每年的常态化工作。县财政局要将各年度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和全县打击毁林专项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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