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21〕62号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靖边县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靖边县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家庭农场管理水平及发展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依据《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若干措施》(陕农公办发〔2020〕13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陕农函〔2021〕3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体制机制健全、政策体系完备、示范带动明显、经营效果良好、农民增收显著”为总体目标,力争到2022年底,通过示范创建,在我县形成良好的家庭农场管理、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体制机制,全县家庭农场数量增长到1100家左右,培育成省级示范农场80家、市级示范农场50家、县级示范农场450家。健全完善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机制,县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数量比例达50%以上;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在种植方面以马铃薯、玉米、胡萝卜、小杂粮为主;养殖方面以生猪、羊子、牛、畜禽、水产为主,包括种养结合,分别在重点乡镇的不同领域、不同产业至少创建20个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发展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带动全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支持家庭农场培育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配套措施,完善家庭农场培育政策体系,出台靖边县家庭农场管理办法,引导靖边县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家庭农场专门信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拓宽抵押范围,为有资金需求的家庭农场提供便利的信贷服务。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专人负责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

(二)加快推进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认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开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出台示范家庭农场培育扶持政策。县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比例达50%以上。依托乡村振兴示范点、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业优势区等特色产业集群培育20个以上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形成我县家庭农场可模仿、易推广、能复制的发展经验。根据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到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以下简称名录系统)管理。原则上,2021年纳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数量较2020年底增长200户以上,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总数达到1237家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农场+合作社)总数突破2400家。

(三)开展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联合我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积极选派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各项技能培训,每年计划安排开展2期培训,每期培训农场主100人左右,使家庭农场经营者逐年分批得到系统轮训。引导家庭农场规范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推广使用靖边县家庭农场收支记录簿,强化成本核算,提升运营管理能力。

(四)逐步健全工作体系。我县农经机构拥有工作人员22人,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干部有8人,根据《靖边县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及分管农业的负责领导要全力配合开展辖区内家庭农场评选认定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责任有人负,活有人干。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21年9月中旬前)。制定《靖边县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及时召开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动员会议,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提升推进阶段(2021年9月中旬至2022年7月)。细化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示范场创建活动,同时对现有示范场开展示范建设提升工作,圆满完成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任务。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7月至8月)。对照工作方案,形成详细的绩效评价工作总结,邀请省市专家进行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文旅、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靖边县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宣传报道。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定期播放专题节目、制作专题简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发展家庭农场的宣传力度。密切跟踪家庭农场发展状况,宣传出现的好典型、好案例以及发展家庭农场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指导。利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平台,建立家庭农场电子信息档案,强化远程监管。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人按阶段赴镇(乡)进村进行全程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靖边县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图解:一图读懂《靖边县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