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22〕43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边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靖边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靖边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扩散,切实保护好我县森林资源和保障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陕西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榆林市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靖边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对组织指挥体系、预警和预防机制以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都做了具体规定。按照《靖边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并要求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指挥系统,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将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组织领导,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检疫执法力度,落实预防和除治责任,实施科学防控,确保我县林业生态安全。

(二)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

(三)各单位工作职责。各单位严格按照《靖边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要求,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松材线虫病监测、检疫、防治工作方案;负责做好日常的检疫和监测预报工作,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评估疫情处理及工作所需经费,制定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建立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库,储备农药、器械等;培训技术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应急防控队伍,疫情发生后迅速调集相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检疫封锁的建议;根据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发生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或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

二、监测预警报告机制

(一)报告程序。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或疑似疫情后,应立即报告县林业局或直接报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0912-4617104)。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或县林业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调查核实,发现疑似松材线虫病疫情,应在2小时内报告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当日内,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二)现场核实。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或县林业局接到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的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在按规定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三)标本送检。发现疑似松褐天牛成虫、蛹、卵及疑似疫木和松材线虫病疑似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并取样送省林业局鉴定,最终由国家林业局鉴定确认。

(四)报告形式。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报告,可先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快速上报,随后再以书面报告形式专题上报。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地点、发生面积、危害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必要的照片、标本等基础材料。

三、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当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时,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应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负责,在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的同时,应会同各相关单位及时有效地封锁疫区,严格实施检疫检查,分析疫情传入渠道和潜在传播源,及时处置疫情传染源,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并将疫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并向有可能波及的村、镇、县通报疫情。

(二)接警处置。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及时制定疫情扑灭方案,同时将方案上报上级部门。

(三)应急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后,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前往疫情发生地,负责指导当地开展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地应采取以下措施,封锁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一是对疫情发生地边缘1000米区域内实施全封闭隔离,切断一切疫情传播和蔓延渠道;二是依法在疫情发生区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对可能携带疫情的植物、植物产品等进行检疫检查,对未获得《植物检疫证书》或发现有疫情的货物禁止外运,严防疫情扩散;三是对疫区内有外调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物流集散地进行物流摸底调查,重点检查外调货物及其包装物是否携带疫情,发现疫情及时处理;四是根据疫情发生、传播和危害特性,采取以物理、生物、药剂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开展疫情扑灭;五是对疫情发生区周围5-10公里范围内的潜在危害区进行预防性防治,阻止疫情扩散蔓延;六是对疫情发生区和监测区疫情变化情况实施24小时监测,做好疫情监测记录,每天向上级应急防控领导小组上报监测信息。

(四)应急结束。经过应急处置后,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扑灭或有效控制,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向县级有关部门提出应急终止请示,经同意后,宣布终止应急行动。

(五)后期处置。应急响应结束后,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应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建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解决好受灾地群众的生活。在疫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时,对人民群众合法财产造成的损失及劳务、物资征用等,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评估,并报县政府批准给予补助;在应急行动中因公致病、致残或牺牲的,按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优先给予抚恤;对从事一线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津贴。

四、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应成立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指挥体系,调动社会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信息保障。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指定应急响应的联络人和联系电话。应急响应启动后,及时向同级防控成员单位报告疫情及防控情况。疫情信息的传输,要确保真实、迅速、安全。

(三)物资保障。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逐步建立、完善预防和除治所需的检疫检验、除害处理等设施、设备。负责农药、器械等物资储备和调配,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要充足。储备库应设在交通便利、具有储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四)技术保障。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监测预警、检疫检查等应急信息系统,及时掌握灾情发生动态和发生趋势,为应急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五)人员保障。设立松材线虫病防控人才库,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现场鉴定、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相关部门要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队伍。应急队伍按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根据专家组意见和松材线虫病的威胁及发生危害情况,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松材线虫病应对能力组织进行检测(如组织机构、应急预案、检疫队伍建设、防控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情况),确保疫情发生时应急预案能及时、快速地启动。

(二)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松材线虫病的危害、防控重要性和防控技术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提高全社会对松材线虫病的防范意识和基本知识及技能。应定期对专业化防控人员及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对松材线虫病疫情的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和奖惩。对在应急处置松材线虫病疫情的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地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预案管理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的改变或松材线虫病防控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