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22〕42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边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靖边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靖边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精神,切实增强松材线虫病防控能力,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按照“防输入、防扩散、防反弹、除疫木、除疫情”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生态区域,落实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要求,以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除治为重点,强化区域间联防联控,严防输入,坚决打好疫情防控五年攻坚战,为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先行区边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确保县域辖区内不发生松材线虫病。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确保疫情第一时间发现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除治措施。如有发生地,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完全根除。

二、实施区域

根据我县森林资源分布状况以及林分所处的区域,将具有特殊生态和经济价值的区域列为重点防控区;将人流、物流频繁,松材线虫病容易传播的较敏感地域及场所列为一般防控区范围,实行无死角分类施策。

(一)重点防控区。主要为松科植物集中分布区,包括红墩界林场、柳树湾林场、沙石峁林场、冯家峁林场、柳桂湾林场、白玉山林场、杨桥畔苗圃、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原治沙站管理林地)、五台森林公园、红墩界镇、黄蒿界镇、海则滩镇、杨桥畔镇、东坑镇、宁条梁镇。

(二)一般防控区。一般防控区主要为县域内的城市绿化用地、苗圃;苗木、花卉交易市场;交通干线防护林;木材加工、销售场所;厂矿企业、农电建设改造工地及周围地区;其它人为活动频繁地区。

三、主要任务

(一)疫情精准监测行动。一是实施人工地面监测与无人机监测相结合的“空地”一体化监测行动,科学布局监测点。二是严格执行疫情普查与日常监测制度,统筹护林员、乡镇及林场管护员、社会化组织力量、林业资源监测机构人员,及时报告松树枯死情况,开展精细化疫情监测。三是每年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专项普查,查清病死树分布的范围、面积、数量和死亡原因。四是每年开展一次松木及其制品的普查活动,重点为木材集散地、大型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木材仓库周围的松林、以及移动通讯发射站、电力及电信工程改造、建筑工地等人为活动频繁容易传播松材线虫病的森林区。五是应用国家林草生态网络管理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发生底数和动态,并如实上报。

(二)严格检疫检查。在靖边县高速公路东出口、西出口、南出口各设立一个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同时在重要国道、省道等交通要道设立流动检疫检查站,加大对过往松树原木及其制品的检疫检查力度,禁止调运疫木入境,一旦发现,全部没收,就地销毁。同时加强对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复检工作。

每个检疫检查站安排4个检疫执法人员,检疫检查站需设立醒目的检疫标识,以加强宣传与监督,每个检疫检查站应当配备一辆车。

(三)健康森林保护行动。统筹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与生态修复,县林业局优先将疫情防控纳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项目。统筹病死树(濒死、枯死)清理和健康松树保护,针对重点区域和大径材、重点优势木或有保护价值的景观林制定保护方案,采取打孔注药等方式进行预防。加强古树名木和重要地标性景观松树的保护,实行“一树一策”。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开展人工松树纯林改造,伐弱留强、伐劣留优,适当补植乡土珍贵阔叶树种。

(四)联防联控行动。为坚决打好疫情防控五年攻坚战,强化区域间联防联控,严防输入,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建设美丽靖边提供生态安全保障。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主要职责如下:

1.县林业局:负责检疫、监测、防治政策管理、技术管理及实施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与相关部门联合进行植物检疫宣传工作及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检疫检验、防治工作经费和应急防控专项资金。

4.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在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是否存在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职责、监测不到位、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造成疫情扩散等。

5.县交通局:负责协助林业部门建立检疫检查关卡,协助查验调入运输物资以及从外邮运物品是否有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及公路绿化调入的松科植物清查、提供情况给林业部门进行复检。

6.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城市建设绿化调入的松科植物清查,提供给林业部门进行复检。

7.县公安局: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的治安秩序与交通管制;协助林业部门处理有关在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的案件,维护社会安全。

8.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有无证调运松科苗木、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林业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关停疫区林产品市场。

9.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动态监测,提供实时气象服务。

10.广电、电力、移动、电信:主动配合林业部门加强对木质包装箱、电(光)缆盘、建筑材料的检疫查验工作。

11.各级林长:负责做好辖区内防治工作,组织防治力量等工作。

各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相关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防方针,把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纳入各类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政府防灾减灾工作的议事日程,层层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预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以松材线虫病为主要监测对象的防范林业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和扑灭预警机制。

(五)群防群控宣传行动。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防控知识等宣传普及,通过在交通要道、村头路口、林场等醒目位置设立宣传牌,与相关企业(单位、个人)签订知情承诺书,印发宣传单等措施,积极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努力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泛宣传,让疫情防控知识进村入户,让抵制收集、存放、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成为自觉行为。鼓励群众多种渠道报告疫情、举报涉疫违法行为。举办松材线虫病防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县林业、农业农村、财政、交通、城市管理执法、公安、市场监管、气象、电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

(二)夯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属地负责”的要求,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林长制考核内容,建立以林长制为核心的疫情防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强化工作部署,狠抓责任落实。要全面落实部门防控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防控格局。因失职渎职造成病虫害扩散的,将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三)完善疫情防控机制。

1.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测报站点建设,严格执行新发疫情应急报告制度,如发现疫情,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启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领导小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的相关工作,构建联防联控高效运行机制。

3.健全检查验收和奖惩通报机制。防控领导小组每年对防治指标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在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监测不到位、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造成疫情扩散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由纪委监委追究其行政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经营加工利用疫木、使用带疫包装材料,造成疫情人为传播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举报电话:0912-4617104。

(四)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建立专家组,指导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科学研究和防治实验,探索新的、适合当地情况的防控方法。县财政局要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普查、检验检疫、灾害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所需防控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防治工作的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松材线虫病防控政策法规和技能培训,认真研究、学习、借鉴松材线虫病发生地区的成功经验,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以便更好地开展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