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22〕54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边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新桥农场:

《靖边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靖边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榆发〔2022〕1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榆政环函〔2022〕143号)精神,为持续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一是全县新增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二是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三是围绕“十四五”乡村振兴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开展中期评估;四是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长效机制,并加强对已建成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二、工作任务

(一)协同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2021年9月,市委农办发布了全市省级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村创建名单,靖边涉及2021年、2022年创建名单中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尚未达到有效治理,县级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尚未达到有效治理,需全部纳入2022年治理计划,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协同推进。

(二)科学选择治理模式。根据村庄类型、人口变化、乡村规划、自然环境、经济水平和村民习惯等,灵活运用“集中、分散、纳管、资源化利用”等多种技术路线,实事求是选择治理模式。其中,位于城镇、园区周边的村庄,优先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离城镇较远且规模较大的独立村庄或有条件的相邻村庄,可建设或联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位置偏远、规模较小、居住分散、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结合户厕改造,就近就地还田还林进行资源化利用。同时,要大力推进“黑水”“灰水”分类收集处理,鼓励通过户厕改造实现“黑水”资源化利用,浇花种菜、泼洒防尘就近“灰水”消纳。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治理模式,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住建局商议治理模式可行性。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推进,推动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并组织开展农村户厕改造,督促尾水及粪渣资源利用,指导粪尾水排入农地、山地等消纳。

(三)加快推进项目申报落地。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市专项治理资金,并与乡村振兴战略资金统筹结合,强化人员配置,加快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整镇、整村推进。

(四)强化污水有效管控。县住建局、执法局、生态环境靖边分局要定期开展农村排污口调查和治理,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力度。村内各户加大生活污水原位消纳、资源化利用,减少污水排放;农村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街道、沟渠坑塘,基本实现生活污水不出村。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要制定村民文明公约,明确生活污水管控要求。县水利局要将临河傍湖村庄水环境整治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五)有效衔接改厕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靖边分局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修编,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统筹考虑,做到一体部署、协同落实。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厕所粪污治理作为重点,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衔接。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

(六)建立设施运维机制。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建立设施运维机制,并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逐步建立以各镇为责任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的三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切实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确保设施长期正常稳定运行。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采取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方式,筹措运维资金,逐步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生态环境靖边分局要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住建、水利、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落地、组织实施、资金筹措、设施运维,对实施效果负责。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政府将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支持保障力度,统筹各类涉农专项资金或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切实发挥资金集聚效应。

(三)严格督查考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纳入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工作成效显著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并在相关资金安排时予以倾斜;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目标任务、设施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同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列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

(四)按时报送资料。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于6月28日前将治理模式和联系人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306办公室。每月25日前报送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度,于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报送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煤介作用,引导村民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通过完善村规民约、编制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科普宣传,提高农户节约用水、规范排放污水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出资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发挥村民的参与权、主动权、监督权和决策权。

附件:靖边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


靖边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


县区行政村数量已治理村庄数2022年计划治理村庄数2022年计划治理村庄名单备注

靖边县

184

45

6

席麻湾镇东高峁村、龙洲镇龙一村、中山涧镇李家峁村、东坑镇宋渠村、东坑镇小桥畔村、张家畔街道办张伙场村


        解读链接:靖边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