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23〕5号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靖边县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靖边县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着力解决“城区挤、乡村空”问题,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全面促进乡村教育振兴,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发〔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主发展与城乡联动相结合。坚持“教体牵头、部门联动”,落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突破城乡优质教育资源有序流动制度瓶颈,健全完善城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辐射推广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坚持促进均衡与提升质量相结合。加强教育资源统筹均衡配置,改善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师资专业化水平,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差距,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坚持统筹发展与创新机制相结合。加大城乡学校建设与发展统筹力度,聚焦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关键问题,创新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体系,提高各类名优教师和乡村教师待遇,鼓励名优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不断凸显教育综合改革发展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乡师资配备更加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实现绝大多数乡村学生能在家门口学校上好学。

三、主要措施

(一)统筹布局城乡学校建设。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办学标准,按照“县城办好1所优质高中,每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好1所中心小学和1所中心幼儿园,小学实际在校就读人数超过500人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办好1所初级中学”思路,完善学校布局规划,合理制定闲置校舍综合利用方案,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等资源浪费现象。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大幅提高乡村教师生活水平,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区域之间差距,全面提升乡村办学水平。

(二)优化城乡发展共同体和校际发展合作体。突破优质教育资源区域、校际壁垒,完善“优质学校+新校”“优质学校+弱校”“优质学校+乡村学校”和“优质高中+乡村初中+薄弱小学”共建型模式,夯实共同体学校招生改革、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责任体系,打造“横向全域、纵向贯通”新格局。共同体和合作体内各成员学校法定代表人、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保持人、财、物独立。各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文化共建、教研交流、项目合作、一体发展,加大学科骨干教师交流力度,实现教师资源、课程开发、教学教研、质量评价一体化发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三)全面推广“互联网+教育”。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智慧校园创建力度,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按照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要求,优质学校要通过互联网与薄弱学校、乡村学校搭建共享课堂、专递课堂,开展网上教育教学活动,将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全县所有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依托榆林教育云平台,完善覆盖基础教育阶段各学科优质教育资源库,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四)引进推广优质教育资源。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并举,强化教师培养培训,拓宽教育视野,更新教育理念。推广普及新教育实验项目、语文主题学习、数学培优、英语双线等优质课程资源,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借鉴国内先进校在课程改革、作业管理、课后服务等方面典型做法,引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五个一批”措施,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实施一名教师在多所学校任教制度,缓解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严控乡村短缺学科教师向城区流动,确保基层教师队伍稳定。各类培训要向乡村青年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倾斜,增加乡村教师培训机会。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一年按12个月计算),根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激励导向。健全乡村教师荣誉表彰制度,切实提高扎根基层的职业幸福感。关爱乡村教师身心健康,安排乡村教师定期体检,探索实施分批次每年安排优秀乡村教师学术度假和疗养,让乡村教师健康工作、幸福生活,真正实现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六)深入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支教工作。县教体局要结合实际制定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建立校长教师在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长效机制。凡距离退休时间5年以上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任教)满6年的正、副校长或教师原则上要交流轮岗。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轮岗对象的10%,其中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同时,要加大支教工作力度,结合“三区”支教计划,每年安排县直学校部分骨干教师到城区周边学校、薄弱学校、乡村学校支教,安排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部分青年教师到县直优秀学校跟岗学习。

(七)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一线任教的教师,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简化参评高级教师职称程序。将乡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工作经历,作为晋升职称必要条件,激励广大教师长期在乡村或薄弱学校任教。落实职称薪级工资待遇,县教体局要跟踪考核,除退休或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岗位外,凡晋升职称后离开教学岗位的,不得享受相应职称待遇。

(八)加快“名师乡村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县域名优教师资源优势,在现有名师工作室基础上,以乡村学校为单元,到2023年底,全县成立名师乡村工作室至少3个,每个名师乡村工作室至少吸纳10名乡村教师,开展“师带徒”式教师培训。由县教体局在县域内选聘工作室负责人,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原则上为3年。名师乡村工作室负责人要定期到乡村学校任教,开设示范课,与乡村学校教师合作开展课程开发、教学改革和教科研项目研究,帮助学校理清发展思路,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青年教师。由县教体局负责每学年对乡村名师工作室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报市教育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

(九)巩固基层学校生源。加大“优秀乡村学校”“乡村温馨校园”创建力度,积极打造乡村教育示范体系。全县所有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县外初中毕业生,逐步扩大县域内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乡村、薄弱初中(九年制学校)的比例。加强学籍管理和生均公用经费监管,全面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费随籍走”措施,坚决遏制借读、旁听、人籍分离等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果,持续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和各类资助政策,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有效巩固县域生源,吸引学生向乡村学校回流。到2025年实现绝大多数学生能就近入学,有效控制学生择校外流现象。县教体局要将中小学生巩固率纳入中小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分配各类奖补资金的主要依据。

(十)大幅提高各类名优教师待遇。严格落实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不折不扣兑现教师绩效工资及班主任津贴,确保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断完善各类名优教师补贴政策,逐步提高名优教师待遇水平,各类奖补资金按《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发〔2022〕12号)规定执行。

1.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一次性奖励5万元;荣获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一次性奖励3万元;荣获榆林市优秀教师、榆林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榆林市“最美乡村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一次性奖励1万元。

2.荣获陕西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在岗期间津贴每人每月提高到2000元。

3.荣获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含中职和特教,下同)等荣誉称号的教师,津贴每人每月分别为1000元、800元和600元;荣获榆林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教师,津贴每人每月分别为800元、600元和500元。

4.荣获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陕西省师德标兵(先进个人)、陕西省德育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榆林市名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一次性奖励1万元;荣获榆林市教书育人楷模、榆林市师德标兵(先进个人)、榆林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榆林市名校长、榆林市名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一次性奖励5000元。

5.获得国家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果奖,一次性奖励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获得省级成果奖,一次性奖励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

6.根据中共靖边县委办公室、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靖办发〔2021〕55号)精神,荣获靖边名师、靖边县学科带头人或靖边县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教师,津贴每人每月分别为200元、100元和50元。

7.荣获陕西省特级教师荣誉的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津贴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荣获其他荣誉的教师,如出现不服从安排、离开教学岗位、师德严重失范或调离靖边,按照相关程序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取消其享受相应待遇资格。

8.各类名优教师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或支教期间,与所在学校教师同等享受乡村生活补助、交通补贴和津贴提高部分。

9.县级财政承担的津贴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县教体局要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制定补贴量化考核方案,吸引优秀教师在基层任教。

10.同时获得多项荣誉的,按最高荣誉津贴标准执行,除一次性奖励外不予累计。各类津补贴坚持“人在补贴在、人走补贴留、补贴跟着岗位走”的原则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县级统筹、县教体局主体推进、各相关部门协同落实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协同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长效机制,定期沟通协调、推进实施、监督检查相关改革进展情况。县教体局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优质教育资源下沉相关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落实经费保障。县政府将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两个只增不减”规定,全力保障教育投入,教育经费在县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畴。同时,加大教育经费在学校建设、设备配置、教育资源平台建设以及教师待遇提升等方面投入比例,确保县本级财政承担的教育投入足额落实到位,全力保障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优质教育资源提标扩面。

(三)加强督导考核。县政府将切实履行教育改革发展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定期对全县优质教育资源下沉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同时,县教体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学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落实奖补政策、校长教师队伍交流轮岗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加大相关政策解读、宣传和普及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下沉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鼓励更多优秀教师主动扎根基层,潜心教书育人,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环境。

一图读懂:靖边县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