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21〕36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周家河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水发〔2019〕14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6号)、《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靖政办发〔2020〕11号)要求,周家河河道及其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河流概况

周家河为延河支流之一,发源于靖边县大路沟便民服务中心瑶沟村。河道全长3.5km,县内流域总面积15.6km²。

二、管理与保护范围

本次划界河道起于靖边县大路沟沟便民服务中心瑶沟村,止于大路沟沟便民服务中心瑶沟村,河道划界总长3.5km。

(一)管理范围

1.河流:有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及护岸地。

2.沿河水利工程: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二)保护范围

在确定的管理范围区向外延伸,具体范围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机构按照河道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河道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