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21〕67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G307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靖边段)项目改建工程拟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靖边县东坑镇四十里铺村、东坑村、黄家峁村、毛窑村、宋渠村,新桥农场,宁条梁镇庙畔村、宁条梁社区、西园则村。拟征收土地面积 38.8174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G307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靖边段)项目改建工程,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交通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6月23日(5个工作日)。拟于2021年6月24日至7月8日由本政府委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新桥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