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21〕140号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靖边万庄30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靖边县杨桥畔镇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常塔村、赵庄村,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拟征收土地面积0.866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靖边万庄30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5个工作日)。拟于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由县政府委托杨桥畔镇高家高便民服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杨桥畔镇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