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22〕92号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靖边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协鑫靖边5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发布靖边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协鑫靖边5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靖边县东坑镇陆家山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34968公顷,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详见附件)。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靖边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协鑫靖边5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依法实施土地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8日(10个工作日)。拟于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9日,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东坑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东坑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东坑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同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协鑫靖边5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宗地图.docx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