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24〕5号靖边县人民政府靖边县蒋家窑则水库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现发布靖边县蒋家窑则水库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靖边县蒋家窑则水库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情形,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靖边县宁条梁镇老庄村和中山涧镇五道沟村,拟征收土地面积6.049公顷,四至范围以靖边县蒋家窑则水库项目平面布置图为准(详情见附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预公告自2024年1月29日起至2024年2月9日结束(10个工作日)。

(二)靖边县人民政府委托宁条梁镇人民政府、中山涧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三)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宁条梁镇人民政府、中山涧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宁条梁镇人民政府、中山涧镇人民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靖边县蒋家窑则水库项目平面布置图.doc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