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任字〔2022〕12号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雷治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派出机构:

靖边县人民政府2022年10月21日决定:

雷治斌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

冯刚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秉权、贺斌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宇鹏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和招商合作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康元波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和招商合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周云飞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申海园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宋峰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用事业发展服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张雁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用事业发展服务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姜秉辰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伟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兵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田萌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李鸿岐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环保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张春晓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环保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白继兵同志任县市政设施管护中心主任;

冀鸿飞同志任县市政设施管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塞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

王勃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

王业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郝凯瑞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高凤同志任县公证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姬治民同志任县能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江浩同志任县商贸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虎雄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洋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高德达同志任县审计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米光明同志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玉峰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王阳安同志任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主任;

乔建凯、张永峰同志任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玉柱、张帆同志任县教研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红亿同志任县电化教育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周勇同志任县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源同志任县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郝耀毅同志任县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俊伟同志任县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亚雄同志任县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延薪元、石应岗、王勇同志任靖边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立东、薛世铭同志任县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

徐飞、张翔同志任县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拓振奋同志任县第五中学校长;

姬向兵、冯勇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世鸿同志任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时间算起;

郭振荣同志任县第一小学校长,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时间算起。

免去:

宋峰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塞同志县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王阳安同志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勇同志县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世岗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马亚龙同志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忠诚同志县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樊青春同志县电化教育馆馆长职务;

王秀峰同志县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吉玲同志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朝曦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卢文斌同志县企业财税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廷兵同志县环境卫生所副所长职务;

高祝云同志县殡仪殡葬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建平同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常继宏同志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