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岔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靖边县政府网站(http://www.jingbian.gov.cn/)公开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靖边县青阳岔镇人民政府,邮编:718500,电话:0912-4871213,电子邮箱:709854286@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信息公开推进有序

  青阳岔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制定出台《青阳岔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规范。积极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强化思想认识的同时,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二)规范程序,信息公开严格把关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对照年度任务,聚焦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等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公告,依托微信公众号、举报电话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明确任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认真对照《靖边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青阳岔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推进上级政策公开。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积极转发、张贴宣传上级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信息,根据群众提出问题认真给予答疑解释。二是推进“三大攻坚”信息公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通过镇集市日摆摊设点、入户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发放“学习宪法”、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等宣传资料万余份。三是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LED屏、宣传单等方式,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宣传社保、医保以及临时救助、困难人员及贫困人员补助资金发放等情况。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相关内容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知识、自救常识等信息公开的普及面和透明度。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先后在靖边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我镇2018年度政府财政决算及2019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1、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2、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3、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改进措施

  1、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2、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3、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青阳岔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阳岔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