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镇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坑镇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责为: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报告工作。

  2、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财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经济发展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转移,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和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服务、宣传和流动人口管理;负责本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宗教和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消防、威胁化学品、农机和电网等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事故救援、处理和善后调查等工作。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负责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东坑省级重点镇建设和精准扶贫的关键年,更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我镇整体发展思路为:紧紧围绕“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市以及县委、政府工作会和全县农业农村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生态立镇、产业富镇、工业强镇、商贸活镇、人才兴镇、文化塑镇”六大战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大力发展“菜、薯、羊”三大主导产业,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全面建成小康东坑。全镇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达到23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0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粮食总产量达到14万吨;羊子饲养量保持在30万只左右,生猪饲养量保持到20万头;社会管理有序,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具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发展后劲。2016年,我镇积极争取各级资金,重点实施好农综开发项目、退耕还林口粮田建设项目、人畜饮水项目、农改电工程、村组硬化道路工程等项目工程。

  2、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发展壮大“菜、薯、羊”三大主导产业,促进农牧业统筹协调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展镇域经济。

  3、改善人居环境,打造优美镇村。全年计划完成荒山造林4000亩,新增干部义务植树300亩,得到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两平衡;调运樟子松树苗5万余株,重点绿化移民点、道路两侧和村委会。

  4、做到精准发力,确保如期脱贫。进一步健全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同时加强贫困村精准脱贫工作并注重贫困户的精准脱贫。

  5、强化社会管理,实现和谐稳定。一是加强民政救助,全力推进民生事业持续改善,继续提高农村合疗和养老保险参保率,做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二是发挥科技作用,举办科普班或科普讲座培训10000余人次,普及科学知识,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从传统种植模式向现代化转型。

  6、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总体要求,加强依法治镇建设,让广大干部要依法、依纪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各单位性质及经营管理方式

  1、东坑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镇人民政府机关、东坑镇财政所、东坑镇计生站、东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东坑镇农综站及东坑镇文广站。

  2、东坑镇人民政府机关为全额行政单位。

  3、东坑镇财政所为参公行政单位。

  4、东坑镇计生站、东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东坑镇文广站及东坑镇农综站为全额事业单位。

  四、单位人员和资产情况说明

  纳入本年度预算的人员共169人,其中在职126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他人员19。其中:全额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04人;退休24人,遗属10人,六十年代9人。
五、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县政府关于镇政府工作的重要部署,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971.4944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5年总预算增加90.6843万元,全部是基本增加。

  2、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971.49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54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09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9.482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08.9542万元,运转经费77.5787万元,纪检工作经费5万元,森林草原防火及封山禁牧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6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95万元,农机(技)员补助0万元。

  2、财政事务支出54.9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1583万元,专项业务费1.5万元,财政所税收征管燃料费1万元,农税所划转财政所人员经费0.32万元。

  3、东坑镇计生站支出人员经费179.6873万元、东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支出人员经费24.017万元、东坑镇文广站支出人员经费87.4383万元及东坑镇农综站支出人员经费324.015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5年年底在册人数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动分析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万元,较上年增加4.1万元,增加原因为2015年决算只报入上半年公车经费;公务接待费5.6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为本年缩减公务接待。

  七、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附件下载:靖边县东坑镇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