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坑镇预算说明及预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坑镇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责为:

  一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报告工作。

  二是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是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四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财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经济发展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转移,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

  五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和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服务、宣传和流动人口管理;负责本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宗教和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消防、威胁化学品、农机和电网等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事故救援、处理和善后调查等工作。

  七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八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九是负责办理靖边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东坑镇党委、政府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会议精神,发挥党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统筹推进“生态立镇、产业富镇、工业强镇、商贸活镇、人才兴镇、文化塑镇”战略布局,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四条底线,实现东坑镇各项事业发展。

  全年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人均收入增长6%。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全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全镇农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25.6万亩。加快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农业园区规划建设。发展油料种植1.98万亩,小杂粮1.65万亩,洋芋5.8万亩,蔬菜7.77万亩,培训职业农民1500人。二是以重点建设为抓手,全力提升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镇重点项目建设概算投资3.35亿元,主要包括水利设施建设、通村组道路建设、电力设施建设、通讯设施和有线电视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及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卫生整治和精准扶贫工作。加强人居环境整治,以“三清”、“四改”、“四通”为重点,以“五化”为目标,全面整治农村“脏乱差”问题。在脱贫攻坚上,精准施策,按照“8个一批”脱贫措施,一户一策、一户多策,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四是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将按照“旅游+”等模式,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等旅游业,从而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带动发展的新兴支柱产业。五是加强民生及社会各项事业建设。重点抓好文化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生态工程、安全及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六是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府优质服务能力。用新思路、新方法、新载体推进模范型机关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精干高效、严守纪律的原则,扎实做好村级换届工作。切实按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化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东坑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镇人民政府机关、东坑镇财政所、东坑镇计生站、东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东坑镇农综站及东坑镇文广站。其中:

  东坑镇人民政府机关为全额行政单位;

  东坑镇财政所为参公行政单位;

  东坑镇计生站、东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东坑镇文广站及东坑镇农综站为全额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东坑镇人民政府总编制数103个,其中行政编制30个,事业编制73个。现实有人员168人,其中在职118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他人员2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公务车,一辆为封山禁牧车)。

  本部门未有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为80%,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全镇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173.065352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总预算增加201.570952万元,全部是基本增加。

  2017年,全镇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173.0653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0.29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962152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08.673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49.7236万元,运转经费136万元,纪检工作经费5万元,森林草原防火及封山禁牧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6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95万元,农机(技)员补助0万元,党建经费0万元。

  2、财政事务支出59.7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9054万元,专项业务费1.5万元,办公费0.14万元,水电费0.02万元,交通费1.2万元。

  3、东坑镇计生站支出人员经费190.5372万元、东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支出人员经费78.2505万元、东坑镇文广站支出人员经费95.1033万元及东坑镇农综站支出人员经费340.735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6年年底在册人数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动分析说明

  2017年,全镇“三公”经费预算14.27万元,较上年下降0.9%。其中公务接待费5.67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5.26%;公务用车运行费8.6万元,比上年下降0.1万元,下降1.14%,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2017年东坑镇预算报表(见附表)

附件下载:2017年东坑镇预算说明及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