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东坑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及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的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报告工作。

  2、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财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经济发展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转移,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和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服务、宣传和流动人口管理;负责本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宗教和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消防、威胁化学品、农机和电网等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事故救援、处理和善后调查等工作。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负责办理靖边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的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个。纳入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党政综合办公室

  行政单位

  2

  农业综合服务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文化综合服务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财决01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

  (二)支出决算表(财决07、08表)

  (三)按支出功能分类(财决07表),按支出经济分(财决08-1、财决08-2表)

  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单位: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财决CS05表)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211.216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1.216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3211.216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59.54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4.4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6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6.79万元。

  (2)项目支出2051.6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1569.33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1.2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5467万元,项目支出2051.67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36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1.6523万元,事业运行59.115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未购置车辆;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增加4.1万元,增加原因为2015年决算只报入上半年公车经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5.7万元,与去年持平,累计接待190批次1180人。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