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红墩界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切实履行人大职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
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推进精神
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三)、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四)、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五)、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

  (七)、负责辖区内农村医疗、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

  (八)、负责市容、市貌、绿化、环卫等镇区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

  (九)、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红墩界镇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依托旅游资源,按照“三区两园一带”的建设思路,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品牌农业,让农业向旅游业要效益。继续做强蔬菜产业。发展设施农业,打季节差、出特色牌,形成品牌产业,向品牌要效益。适度压缩玉米种植面积。做优畜产业。建设红墩界肉、绒羊养殖基地,发展标准化养殖业,向质量要效益。按照“舍饲养羊,以草定畜”的养殖思路。稳定制种业。全镇粮食种植面积达60322亩,其中玉米制种面积稳定在10000亩,形成优质制种态势,向口碑要效益。做大经济林果业。在旅游专线两侧推广种植葡萄树、梨树、桃树、樱桃等名优特品种,引导沿线农户发展“农林牧一体化”循环经济,开辟了农民收入新增长点。

  (二)、镇村面貌日新月异。着力完善基础设施,通过争资立项,投资83万元进行了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详细性规划正在评审

  (三)、民生工程持续改善。强化组织领导,抓紧压实主体责任,“精准扶贫”扎实推进。对9个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巩固精准识别成果。扎实宣传扶贫政策,全面推广“扶志工程”和“扶智工程”。

  (四)、重点项目有序开展。蒙华铁路建设项目、泛海煤电一体化项目、统万城考古遗址公园项目、陕京四线首压站建设项目均能平稳正常建设。

  (五)、文化旅游重镇建设稳步推进。统万城遗址公园宿办区和博物馆顺利封顶,旅游专线建设已基本达到通车条件。目前,初步打造成以“统万城国家遗址公园古城游”为重点,红墩界镇以北“无定河水上乐园风情游”、以西“圪洞河天然大峡谷探秘游”、以东“尔德井神树涧千年古柳游”的“一点三线”文化旅游产业格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红墩界镇人民政府决算单位:单位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个;财务上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开单位零余额账户两个,年初统一预算,年末统一决算。

  纳入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红墩界镇人民政府机关

  行政单位

  2

  红墩界镇财政所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3

  红墩界镇文广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

  红墩界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红墩界镇计生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6

  红墩界镇农综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红墩界镇人民政府编制人数66名,其中行政编制15人,参公事业编制8人,全额事业编制43人。实际在册职工78人,离退休9人。详见如下:

单位名称

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编制人数

在职人数

离退休人数

红墩界镇人民政府机关

行政

全额拨款

15

15

5

红墩界镇财政所

参公

全额拨款

8

8

1

红墩界镇文广站

事业

全额拨款

8

5

1

红墩界镇社保所

事业

全额拨款

7

7

 

红墩界镇计生站

事业

全额拨款

9

9

 

红墩界镇农综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9

25

2

  五、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红墩界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总收入1101.4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1.4252万元,总收入较去年下降166.1183万元,降低13.1%,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各项专款的减少;决算总支出1101.4252万元,较上年降低166.1183万元,降低13.1%,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各项专款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红墩界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101.4252万元,较上年下降166.1183万元,降低13.1%,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收入688.398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收入413.026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101.4252万元,较上年下降166.1183万元,降低13.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9.95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9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5.09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红墩界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1.4252万元,较上年较下降166.1183万元,降低13.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76.29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413.026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17年红墩界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1.4252万元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365.9562万元,较上年降低92.21万元,下降20%。下降原因为专项费用减少。

  (2)“(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支出46.9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9079万元,较上年下降4.49万元。增减原因是人员调出。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支出45.953万元,较上年下降4.93万元。增加原因是离人员调出。

  (4)“(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70.4547万元,较上年

  (5)“(213)农林水支出”经费支出572.1534,其中人员经费206.9267万元,项目支出365.226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17年红墩界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1.4252万元,较上年下降166.1183万元,降低13.1%。其中:

  (1)“(301)工资福利支出”509.9555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188.44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933万元;

  (4)“(310)其他资本性支出”245.096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红墩界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2017年无收支,并已公开空白表。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12.58万元,其中出国出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6.82万元,较上年降低0.012万元,减少原因为例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6万元。与上年比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降低0.024万元,原减少原因为例行勤俭节约。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红墩界镇人民政府实现了部门决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红墩界镇人民政府以专项业务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12.1万元,主要用于红墩界镇人民政府办公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办公取暖费、物业费、邮电及网络通讯、委托业务费等),绿化、创建活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共计228.8967万元,全部为工程类采购,均能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要求办理。

  (三)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红墩界镇人民政府财务账面体现占有使用国有资产822.90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2.9035万元,无形资产0.0002万元。占用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312平方米,计599.397万元,公务用车3部共计49.344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4.1618万元。无形资产0.0002万元(为红墩界镇人民政府土地名义价值)。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靖边县红墩界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