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条梁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条梁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绩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宁条梁镇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努力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2018年,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余条,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办结率100%。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改善群众公开体验,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信息计3次(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宁条梁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内容。

  (一)宁条梁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动及时公开政府规章和各级行政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及时公开《宁条梁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宁条梁镇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宁条梁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宁条梁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多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公开了《宁条梁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宁条梁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及预算表》、《宁条梁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多个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解释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划和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围绕全镇产业发展、经济指标、城乡建设、教育文化、人口发展等领域,梳理各项统计指标促进统计类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及时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深化改革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深化推进五公开,即全面推进决策公开、全面推进执行公开、全面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进服务公开、全面推进结果公开。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工作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三变”改革等中心工作,加大相关政策的公开力度。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公布全县年度重大项目宁条梁镇供水工程1项。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期限全公开。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借助互联网技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全年发布相关信息523条,较上年增长143%。

  4.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8年,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财政决算信息及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财政决算预算汇总表、明细表,并将政府采购。

  (三)加大民生改善信息公开力度

  1.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公开。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包括:一是脱贫攻坚政策公开,公开扶贫政策的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正文等,以及对相关扶贫政策的解读信息;二是脱贫攻坚规划公开,公开脱贫攻坚年度计划及脱贫攻坚三年规划等信息和相关解读;三是扶贫项目公开,公开扶贫项目名称、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扶贫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四是贫困退出,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

  2.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公开事项包括:一是社会救助,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等情况;二是社会福利,重点围绕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的事项,全面公开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3.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教育领域公开事项包括:一是教育信息,包括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教育领域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二是民办学校,需公开民办学校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

  4.推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公开事项包括:一是公共医疗卫生,公开国家免疫规划;二是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三是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公开内容包括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个案情况、年度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汇总情况;四是卫生监督,需公开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正文等;五是食品安全,公开内容包括食品监管工作文件、办事指南、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信息。

  5.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领域公开事项包括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公开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和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

  6.推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包括:一是灾害事故,公开包括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二是灾害救援,包括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

  7.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公开事项包括:一是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包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估结果等信息;二是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包括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四)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一律全文公开。

  (五)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

  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应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多渠道进行解读,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的作用。针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件,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人大代表监督实施”的工作机制,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督促各村委(社区)、镇属各单位按本方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各项制度监督。一是完善全镇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镇机关、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将结果公开;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制度。按审计局要求,接受对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公开方式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不断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依法、准确、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