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青阳岔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切实履行人大职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三)、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四)、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五)、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农村医疗、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

  (八)、负责市容、市貌、绿化、环卫等镇区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

  (九)、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面对追赶超越日趋激烈的新形势,脱贫攻坚统揽全局的新任务,青阳岔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立镇、林果兴镇、油气富镇、商贸活镇、文化强镇“五大战略”,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旅游服务业“三大产业”,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全面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2017年全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480元,增长8.3%,荣获“2017年度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在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中,我镇排名第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同时,在市场秩序监管、环境保护、党建工作等单项考核中,我镇均位列全县第一。总结起来,我们主要取得了以下八个方面的成绩:

  (一)农业产业稳步发展。农业产业方面,完成粮食播种3.4万亩,粮食产量达6000吨,农业总产值达到1.1亿元;完成了全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有卡册资料全部整理归类。畜牧养殖方面,全镇人工种草10000亩,羊子饲养量达6.8万只,生猪饲养量达4300余头;春秋两季动物防疫率达100%,重大物疫病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标识佩戴率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达82%,全镇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2017年,镇畜牧站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畜牧站”,在全县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林果产业方面,提升了桃、枣等特色林果产业的抚育和管理水平,通过电视台、农资展销会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推广我镇特色林果产品,进一步扩大了“老马鲜桃”、“河滩红枣”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截至2017年底,全镇共栽种老马鲜桃1620亩,其中挂果面积达600多亩,年产值达600多万元。

  (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田水利方面:全镇新增基本农田300亩;投资184万元在沙崾岘等5个村新修维修淤地坝7座;投资64.6万元在高石崖等3个村新修维修高抽站8座;投资39.2万元在双城、畔沟新打机井4口;投资42万元在陈家砭、大台新修灌溉水渠3120米;投资5万元,在陈家砭村新修小型排洪涵洞3个。道路建设方面,累计投资2836.4万元,实施了陈家砭至庙界等共5段26.4公里的通村道路硬化项目;投资118.8万元,在阳川、卧牛城等6个村维修村组道路12公里;投资34万元在大台、陈家砭等4个村新修过水桥4座。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307国道、卧大路、青龙路年均好路率达95%,青畔路及其他通村公路年均好路率达80%。安全饮水方面,投资110.8万元在店家城、大台等3个村新打水源井5口;投资12.8万元在沙崾岘、左挂山新修水窑窖12个;投资40.5万元在阳川、阳坪等5个村实施人饮工程6处,解决了3000多人的饮水问题。此外,协调县水务局,在后街村安装净水设备4套。项目保障方面,延长气田采气二厂成功投产,完成了土地丈量、征地补偿的核算工作;蒙华铁路(双城段)项目工程顺利推进。

  (三)乡村面貌大幅改观。投资130万元,在全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新修维修美化墙28公里,建成文化宣传墙3面,在卧牛城村入口处设计、制作特色红色革命旅游地标识雕塑1座 ,对主街道两侧的商户广告牌和电线杆广告牌进行了统一配置,新建村名牌8块,新修卫生厕所2座,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大型铁质垃圾箱6个、垃圾桶80个;投资57万元对桃树峁、黄家湾等6个村委阵地进行维修改造;投资156.6万元,在卧牛城等4个村新修维修文化广场4个,在阳川、卧牛城、黄家湾安装路灯274盏;投资10万元在榆树硷村新修、美化卫生厕所25个;开展了大型村容村貌集中整治活动8次;完成了卧牛城、店家城等15个村的村庄编制任务,进一步完善了镇村新农村建设规划。

  (四)生态建设硕果累累。全年造林合格面积370亩,完成“三个百树”工程6.8万株,机关义务植树1000株。组织群众对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抚育管理2次,抚育率达到90%,退耕地造林保存率达到100%,荒山造林保存率达到100%。全面宣传绿化造林、生态文明建设和封山禁牧、森林防火等政策知识。一年来,共悬挂宣传标语14条,发放宣传材料3500余份。开展《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和《榆林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集中宣传活动4次,联合县森林防火办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4次,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活动4次。2017年,我镇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造林绿化先进集体”。

  (五)脱贫攻坚成效显著。2017年,我镇扎实推进“八个一批”脱贫工程,实现了8户26人稳定脱贫。完成产业帮扶19户,兑付补助资金16万元,加装桃树防雹网40多亩,发放农机具94台,发放小额贴息贷款25万元;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12人,聘用村级生态护林员12人;累计开展健康扶贫政策知识培训960人次,农民实用技术、就业创业等技术技能培训3120人次;完成易地搬迁41户,危房改造24户;资助贫困在校学生55名;积极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实现了贫困人口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新修标准化卫生室2个;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个;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建设爱心超市21个;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开展新民风建设表彰活动22次,集中表彰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263个。2017年,我镇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脱贫攻坚模范乡镇”,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

  (六)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信访工作方面,全年共接访72起,已化解72起,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4起,已化解14起,化解率达100%。镇领导班子成员先后下访16次,分别对3名重点信访人员进行稳控,在全国“两会”和党的十九大期间未发生进京非访事件。处理“百姓问政”来信来访4起,办结率达100%。2017年,我镇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安全生产方面,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累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2次,道路交通专项整治14次,处理违规违法行为19起,设立安全警示牌14块,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示范站2个;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12次,集中开展宣传活动14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12次,开展食品安全巡回检查活动13次,开展“散酒”集中排查整治9次,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2017年,我镇被市安委会命名为“安全发展模范乡镇”。平安创建方面,组建了“红袖章”治安巡逻小分队28支,累计及时处置各类综治事件53起。在307国道、集镇广场、镇政府、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共安装视频探头70多个,构建了覆盖全域的技防网络;镇派出所共破获刑事案件8起,行政案件25起,调解矛盾纠纷53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20人,逮捕3人,强制隔离戒毒5人,案件查处率达100%。2017年公众安全感调查我镇位列全县第二,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平安乡镇”。

  (七)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惠农补贴方面,共计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26.55万元,退耕还林政策兑现368万元,统一购置市补化肥320吨。社会保障方面,累计评定低保户142户284人,特困人员45人,优抚对象83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40万元;及时上报旱灾、水灾、冻害、冰雹灾害等情况15次,排查灾情28次;实施避灾类搬迁12户;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750人,缴纳资金达95.5万元,参保率达91%。卫生计生方面,新农合参合率达99%,合疗政策宣传知晓率达100%,食用碘盐率达100%;开展爱国卫生大检查6次,除四害活动2次,灭鼠活动2次;2017年,全镇共出生新生儿128人,其中:男66人,女62人,性别比为106.5,共死亡54人,人口出生率为8.2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8‰。武装工作方面,全年共计上站人数22人,输送双合格新兵4人,开展民兵集中训练1次;深入开展“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活动,入户悬挂“光荣军属”门牌6个,走访慰问军属6户,强军优属氛围日趋浓厚。2017年,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授予我镇“2017年度党管武装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度武装工作先进单位”。

  (八)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进一步加强了党风、政风建设,以县委“一抓二促三必须”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 “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订和完善了考勤、坐班、值班、报备等各项制度,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同时,严格执行《靖边县青阳岔镇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按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7年,县委授予我镇“2017年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进集体”。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青阳岔镇人民政府(本级)

  2

  青阳岔镇财政所

  3

  青阳岔镇农综站

  4

  青阳岔镇计生站

  5

  青阳岔镇社保站

  6

  青阳岔镇文化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64人;实有人员68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5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1065.8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1065.8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34.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01.4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3.26万元。

  (2)项目支出331.0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大修缮维修费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青阳岔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06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收入737.4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收入331.0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65.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7.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青阳岔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01.4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3.26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331.0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17年青阳岔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80万元,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385.34万元,

  (2)“(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支出79.37万元。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支出40.74万元。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37万元 (4)“(213)农林水支出”485.9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17年青阳岔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5.80万元。其中:

  (1)“(301)工资福利支出”491.14万元 ;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200.11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25万元。

  (4)“(310)其他资本性支出”77.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16.80万元,其中出国出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9.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0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青阳岔人民政府实现了部门决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青阳岔镇人民政府以专项业务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33.26万元,主要用于青阳岔镇人民政府办公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办公取暖费、物业费、邮电及网络通讯、委托业务费等),绿化、创建活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共计120万元,全部为工程类采购,均能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要求办理(青阳岔镇人民政府美丽乡村建设)。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靖边县青阳岔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下载:靖边县青阳岔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