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席麻湾镇内设机构

席麻湾镇设置 7个党政机构,3 个事业单位和3个附属单位,其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要承担镇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

3.纪检办公室,主要承担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灾害防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5.综合执法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职责,负责日常巡查、接收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6.维护稳定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7.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事业单位

1.经济综合服务站,副科级建制。承担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科技推广、就业创业等具体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912-4710038

2.社会保障服务站,副科级建制。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等具体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912-4710038

3.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科级建制。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2-4710038

4.公共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承担乡镇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

联系电话:0912-471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