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席麻湾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2、切实履行人大职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3、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4、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5、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6、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

  7、负责辖区内农村医疗、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

  8、负责市容、市貌、绿化、环卫等镇区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

  9、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0、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11、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扣中央一号文件,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围绕“一加一减两促三推”的经济工作发展思路,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镇生产总值达到3.7亿元,同比增长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51元,同比增长8.5%。

  (一)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经济发展增势强劲。

  一是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全镇农作物播种面积达8.61万亩,粮食总产量3.06万吨,马铃薯种植1.5万亩,玉米种植4.3万亩,以及小杂粮、油料作物和蔬菜种植面积均超额完成了各项种植指标任务。配套实施土地深松项目1.2万亩,推广各类农机具450台(部),播种基本实现机械化作业。全镇生猪饲养量3.2万头,人工种草1万亩,羊子饲养量达12万只。解决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后续遗留问题,累计发放农村支持保护补贴477.6万元,流转土地3000亩,新增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5家,培育种养植(殖)大户80户。

  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进。我镇围绕“一加一减两促三推”的经济工作发展思路,减少玉米种植面积,促进土地整合流转,引导村民调整产业结构,种植业向优质马铃薯、荞麦、红萝卜、洋姜、黄芪等特色农作物或经济作物转变,探索发展奶牛、肉牛等高效益养殖项目,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在沙渠村引导16户贫困户开发利用撂荒地,规划种植中药材黄芪2000亩,已完成600亩(分批次实施);在大沟实施标准化红萝卜种植800亩;在高渠村种植洋姜600亩;在闫家湾村实施“一亩田”优质马铃薯种植项目200亩;持续扶持沙渠村生猪养殖场,养猪达400头;在席麻湾村成立养牛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牛达260头;在西高峁村建成“老磨坊”小杂粮加工合作社等;在羊圈湾等4个村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4个。

  (二)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7年,我镇下大力气争取各级资金,解决好水、电、路、田等基础设施薄弱问题,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一是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在西高峁等村硬化维修村组道路21.2公里,基本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二是维修加固淤地坝10座;完成了大路渠村王家瑶1000亩以色列援陕农田项目;三是在小沙峁等村新打了灌溉井15眼,完善了配套设施,发展节水灌溉2800亩。四是争取电力部门的支持,加快农网改造升级,在塘坝渠等村架设高压线路29.3公里,安装变压器15台,有力的保障了电力运行。五是投资12万元,维修改造了高渠村委会阵地及广场设施; 六是投入130万元,新建沙渠村幼儿园一所;投资20万元,维修了席麻湾九年制学校、东高峁小学。七是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建了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绿化美化了镇机关院落、更换了临街门头广告牌工程、粉刷打造文化巷道及文化墙等,创建了 “美丽村”1个,“清洁村”3个;八是镇政府设立了信访视频接访室,配备信访易终端查询机。

  (三)着力推进惠民实事,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一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我镇强化综合扶持,大力实施“八个一批”脱贫,先后向县发改、住建、农业、扶贫等部门争取到资金1700余万元。其中产业扶持189户,投资121万元,建成羊圈舍31处3353平米,购回种畜4250头(只),购买农机具17台;易地搬迁181户,其中2016年119户(分散安置24户、兑付资金92.6万元),2017年集中安置62户。非建档立卡危房改造户60户,投资120万元;社保兜底53户、投资17.2万元;医疗救助172户,组织所有建档立卡户和60岁以上老人进行免费体检,为慢性病患者申请鉴定,规划修建广阳湾、高渠村标准化卫生室;教育扶持通过开展“爱心捐赠助力教育脱贫”,“小活动、大温暖”等活动,已落实补助学生218人27.1万元,推荐28名贫困生到陕西建设技师学院免费就读;选聘护林员9人,安置增设公益性岗位10人,共投资12.9万元;帮助120户贫困户申请了扶贫小额信贷154.55万元;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全部贫困户和帮扶人员完成了注册,建设爱心超市6个。2017年共退出贫困户35户117人。

  二是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加强。开展就业脱贫技能培训共50人次,其中驾驶员培训38人,手工艺品制作培训12人;大全面完成全民参合、参保计划,“新农合”参保人数17200人,缴费219.75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5300人;建立健全老年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关爱服务体系,调高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础养老金、残疾人生活补贴;全镇共345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补偿资金85万元,为建档立卡户合疗退费16万元;累计发放民政优抚补助32.69万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10.5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费用22.27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38.73万元,全镇2450名60岁以上老人领取了基本养老津贴。

  三是社会治理不断深化。扎实开展“平安创建”、“七五”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1起,稳控了三级以上重度精神病患者43人。积极化解镇村债务98万元。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地质灾害、危房危窑、食品卫生、输气管线、煤气中毒等安全工作,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34次,消除安全隐患73处,并联合派出所、东坑交警中队对我镇境内的道路交通非法营运、违规载客拉人等行为进行了32次清查整顿,行政拘留7人,有效遏制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圆满承办了全市妇联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培训青年农民2100人次,推广10项实用农业技术,劳务输出3600人;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镇政府新建了图书馆一处,入村播放电影150场。以“诚信”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开展“道德讲堂”1次、文娱活动3次,创建了“文明村”2个、十星级“文明户”55户、“五好家庭户”55户,表彰“道德模范”、“致富能人”、“最美家庭”等各类先进200多人,发表新闻和各类宣传稿件85篇;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二孩”政策,统计、民族宗教、残联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国防动员、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不断加强。

  (四)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重点整治全面推进。认真开展了4次清查整顿,停业整顿了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淀粉厂和无相关手续的机砖厂2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

  二是生态创建成果丰硕。动员群众进行荒山造林600亩,干部职工义务植树100亩,农户自发在房前屋后、坟院、公路沿线共植树2.6万株。同时加大封山禁牧工作力度,全年巡查246次,处罚偷牧夜牧43起。

  (五)着力抓好自身建设,行政效能日益提升。

  我们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建设。以“一抓二促三必须”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观看“清风”等专题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办理网络问政、领导批示件10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政务公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公开的深度、广度持续提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单位名称

  1席麻湾镇人民政府(本级)

  2席麻湾财政所

  3席麻湾农综站

  4席麻湾计生站

  5席麻湾社保站

  6席麻湾文化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纳入本年度预算的人员共84人,其中在职63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他人员14人。其中:全额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2人、临时工2人、事业编制50人、退休7人、遗属5人、六十年代精简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885.34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5.3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1、支出总计885.3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67.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55万元。

  (2)项目支出218.0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大修缮维修费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34万元,项目支出218.00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2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18万元;农林水支出326.7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共667.3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12.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36万元;公用经费154.5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4.5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8万元,公务接待费4.5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2017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与2016年度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包括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参团人数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未购置车辆;保有公车2辆;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4.55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共支出0.32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共支出4.33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席麻湾镇人民政府实现了部门决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5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44.71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9.8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2.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7.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示例: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