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镇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镇整体工作提高。具体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机制健全。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三是明确工作职责。由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镇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由党政办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2018年以来主动公开席麻湾镇政府信息117条。
(二)公开形式。随着微博微信的普及,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今年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通过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二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栏进行张贴公开,三是通过政府官方微博和微信公开。官方微博与微信,使得我镇政务信息得到广泛公开与传播。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度,我镇累计回应社会关注热点3处。热点包括席麻湾镇高渠村水泥路硬化问题、广阳湾村移动信号问题等,主要涉及民生建设。热点回应方式主要通过百姓问政。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镇2018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镇2018年度未涉及信息公开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镇201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接收到市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深入抓好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推进,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席麻湾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