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农场民政站

民政站站长:高芝兰 联系电话:13619120070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场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场部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场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场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3.负责对本场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4.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