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米涧镇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政府信息,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工作情况设立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和县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杨米涧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年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予以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提高行政透明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加大有关办事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加大政府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推进基层场所建设,利用村级政务公开平台,着力推进公开渠道向村基层延伸;

(三)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