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桥畔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及预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桥畔镇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责为: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报告工作。

  2、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财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经济发展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转移,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和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服务、宣传和流动人口管理;负责本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宗教和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消防、威胁化学品、农机和电网等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事故救援、处理和善后调查等工作。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负责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精准脱贫的关键之年,更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我镇整体发展思路为:紧紧围绕“党建墙基,科学致富”这一主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市以及县委、政府工作会和全县农业农村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党建引领、基础强镇、产业兴镇、工业强镇、生态靓镇、依法治镇”六大战略,坚持党建脱贫的工作总基调,发展“马铃薯种植、地膜种植、羊子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科学规划,党建引领,全面实现杨桥畔致富目标。

  全镇预期目标为粮食总产量达到2.1万吨;对失地农民96户进行移民搬迁总投资1000万元;跨芦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老集镇改造项目总投资60万元、造地2400亩工程总投资4800万元、村组硬化道路工程总投资90万元、幼儿园建设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及污水处理设场续建项目总投资2025万元;让村民安居乐业,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具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发展后劲。2016年,我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全力实施好污水处理设场续建项目、跨芦河项目、幼儿园建设项目、村组硬化道路工程等项目工程。

  2、扩大种植面积,推动经济发展。对杨二村四、五、六组造地2400亩,增加农民种地面积,增加农民收入,发展镇域经济。

  3、改善人居环境,打造优美镇村。全年计划建设污水处理场、汗水回用设施、处理水排放设施等,以及开展老集镇改造项目等,建设美丽、和谐杨桥畔。

  4、做到精准发力,确保如期脱贫。进一步健全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同时加强贫困村精准脱贫工作并注重贫困户的精准脱贫。

  5、强化社会管理,实现和谐稳定。一是加强民政救助,全力推进民生事业持续改善,继续提高农村合疗和养老保险参保率,做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二是利用讲座培训、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最新政策指导等,普及科学知识,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从传统种植模式向现代化转型。

  6、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总体要求,加强依法治镇建设,让广大干部要依法、依纪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各单位性质及经营管理方式

  1、杨桥畔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杨桥畔镇人民政府机关、杨桥畔镇财政所、杨桥畔镇计生站、杨桥畔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杨桥畔镇农综站及杨桥畔镇文广站。

  2、杨桥畔镇人民政府机关为全额行政单位。

  3、杨桥畔镇财政所为参公行政单位。

  4、杨桥畔镇计生站、杨桥畔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杨桥畔镇文广站及杨桥畔镇农综站为全额事业单位。

  四、单位人员和资产情况说明

  纳入本年度预算的人员共100人,其中在职72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他人员17人。其中:全额行政编制27人,工勤编6人,事业编制39人;退休11人,遗属3人,六十年代9人。

  五、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县政府关于镇政府工作的重要部署,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633.1114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5年总预算增加92.7853万元,全部是基本增加。

  2、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633.11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0.77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9486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18.392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21.9821万元,运转经费80万元,纪检工作经费5万元,森林草原防火及封山禁牧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0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41万元。

  2、财政事务支出55.19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139万元,专项业务费1.5万元,财政所税收征管燃料费1万元,农税所划转财政所人员经费0.48万元。

  3、杨桥畔镇计生站支出人员经费65.5451万元、杨桥畔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支出人员经费36.2530万元、杨桥畔镇文广站支出人员经费30.1913万元及杨桥畔镇农综站支出人员经费127.536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5年年底在册人数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动分析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5.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万元,较上年减少0.0958万元,公务接待费6.15万元,较上年减少0.0029万元,减少原因为本年缩减公务接待。

  七、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附件下载:靖边县杨桥畔镇2016年部门预算表终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