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杨桥畔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切实履行人大职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

  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推进精神

  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三)、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四)、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五)、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

  (七)、负责辖区内农村医疗、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

  (八)、负责市容、市貌、绿化、环卫等镇区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

  (九)、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杨桥畔镇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

  杨桥畔镇辖6个行政村,46个村民小组,3878户,12474

  人,现有党支部7个,其中机关支部1个,村支部6个,党

  员465名,2017年发展党员6名。

  一是抓学习教育,助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健全学习制度,将每周一定为集体学习日,邀请县委组织部干部和党校讲师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3次,同时,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团长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在镇机关和各支部进行巡回宣讲14次。二是在推进“一抓二促三必须”活动的同时,结合市委“三帮三带”工作,开展党建带团建带妇建活动,表彰了一批党员标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大力弘扬。三是党建决战一百天活动紧张有序。镇党委根据“三项机制”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出台配套措施,在谋划工作、推动落实、兑现奖惩等各个工作环节灵活运用“三项机制”,形成典型案例12起,并在市县新闻网和微信平台等媒体中广泛宣传。四是精准划分责任区, 实现管理服务网格化。镇党委将全镇6个行政村46个村小组划分为46个网格,每个行政村为一个网格区,由镇驻村领导、包组干部、党建联络员组成工作组,负责网格区的各项工作。同时将网格内的党员编为党小组,形成“党员领导联系党支部,党员干部联系党小组”的格局。五是建立党建工作新平台 ,实现管理服务民主化。按期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对全镇信息库建库和更新维护工作已全部完成,党组织和党员入库率为100%,有力地提升了全镇党组织及党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2017年,脱贫攻坚数据清洗核实后,全镇共有建档立卡户99户234人,其中贫困户41户80人,脱贫巩固户58 户154人,贫困发生率0.63%。2017年脱贫1户4人。

  一是严格按照“一户一策、一人一法”原则,“八个一批”措施精准发力。在产业扶持上,累计落实产业扶持资金50万元,先后分四批对44户有能力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户进行养殖种植产业项目帮扶。在危房改造上, 27户73人危房改造全部完成(建档立卡15户42人,兑付43.5万元;非建档12户31人,兑付24万元),共兑付补助资金67.5万元;落实移民搬迁18户58人,其中17户54人现已分房,1户4人计划2018年分房;镇村改革美丽乡村建设落实6户15人全部完成。在教育扶持上,积极落实贫困户教育扶持政策,同时争取包抓县级领导协调企业对因学致贫的2户贫困户进行每年1万元的结对帮扶,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严格按照控辍保学的相关规定确保贫困户子女上学无优,教育得到切实保障;在健康扶贫上,对99户234人建档立卡户实现了全覆盖,2017年对29户31人建档拉卡户住院进行报销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90%,贫困户看病实行了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因病致贫问题;创业就业上,解决公益性岗位就业3人。环卫工人4人,生态护林员2户5人、地貌监测员1人、创业园区就业1人;生态补偿21户;社会兜底保障,对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的33户贫困户实行兜底保障,确保所有贫困户思想健康向上,生产生活稳定;金融贷款扶持,对有贷款意向的22户63人建档立卡户分五批累计发放49万元。二是以土地集中流转为载体,促进农村“三变”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杨二村四、五组下放承包到户的1737亩林地进行集中流转,引进北京东投公司在杨二村建成50兆瓦的光伏电站一处已并网发电,惠及杨二村四、五组181户671人,其中贫困户4户8 人,每人每年增收846元,受益25年。集中整合流转九里滩村八、九组受条件限制不能开发利用的闲置土地,引进靖边县冠能公司建设20兆瓦光伏产业项目,惠及九里滩村八、九组227户836人,其中贫困户6户12人,户均每年增收520元,受益25年。三是扎实开展民风建设活动。按照“党建+民风建设”,为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制定出台《杨桥畔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促美丽乡村创建三年规划(2017-2020)方案》,按照“一年初见效,两年大变样,三年成新风”的总目标,以“十一个一”建设为抓手,在各村醒目位置、文化活动广场张贴村规民约、悬挂漫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书写民风建设等各类宣传标语60条,重点打造沙畔村、镇政府门前文明一条街,努力营造民风建设良好氛围。2017年11月份以来,各村先后举办“民风建设助推脱贫攻坚表彰大会”,对脱贫模范带头人、好媳妇、好婆婆、“十星级”文明户等共计48人进行了表彰奖励,通过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人帮身边人的办法逐步扭转“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的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转变脱贫观念。

  (三)、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协调保障强力推

  进。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上,完成了投资120万元的沙畔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98万元的杨二村移民区场平工程;投资884万元的跨芦河大桥已完成手续报批;投资600余万元对6个村46公里高压线路进行升级改造,投资1800万元的九里滩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和手续报批。二是产业发展上,主要解决苗木产业过剩的问题,千方百计拓宽销售渠道,引导广大群众合理发展育苗种类;菜产业上,利用杨桥畔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引导农民重点抓好应季、反季节设施蔬菜的发展;畜牧业上,羊子稳定在8万只左右,生猪控制在2.5万头以内,家禽养殖稳定在7万羽;春秋两季动物防疫率达100%。三是在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项目协调保障上,全力以赴做好蒙华铁路和靖神铁路杨桥畔段征地拆迁和补偿兑付工作,同时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全力做好项目建设保障工作。四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启动。五是全面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组织民兵配合县防汛办组织开展2017年防汛应急演练1次,应对特殊天气的处置能力切实增强。六是全面落实河长制,成立镇村河长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着力对芦河沿岸进行治理。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显著

  一是建立定期排查和领导包案调处机制。按照“一周一排查,一月一汇报“和“一个矛盾、一名领导、一班人马、一抓到底”的要求,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领导,包案到人,包案领导要对所包案件亲自化解,要求每个包案领导要做到“包调查、包调处、包解决、包稳控”一包到底。二是建立“带访”机制。对案情复杂,历时久远,而且缺乏书证,已经超出了镇一级的处置范围,单纯的调解已不起作用的案件由镇政府领导干部以“带访”的形式到县级相关部门进行答复解决。三是建立特殊时期稳控机制。在党的十九大等特殊时期,对重点对象、疑难信访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安排,落实包案领导寻求多种措施进行稳控。

  2017年,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80起,其中上级挂牌交办36起。目前已化解58起,其中化解上级挂牌交办27起,剩余9起,涉法涉诉案件引导走法律途径解决4起,5起历史积案正在积极调处;其余13起一般性矛盾纠纷由包案领导调查调处。全年实现零上访,做到了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

  (五)、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建立了镇安监办牵头、包村领导、包组干部安全隐患定

  期排查制,2017年以来,在全镇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4次,签订农用三轮车安全责任书5000余份;对镇域内89家餐饮食堂宾馆等经营性场所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联合县食药局对8家使用醇基燃料的饭店进行了强行关停取缔;同24家生产经营性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协同土地、安全、环保、电力等部门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对镇域内的8家砖厂进行了集中关停。“李氏江南酒坊”食品安全案件发生后,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协调县食药局、杨桥畔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对辖区的门市、食堂、宾馆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封存各类散装白酒约2000公斤,未发现疑似“李氏江南酒坊”品牌的散装白酒。全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杨桥畔镇人民政府决算单位:单位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个;财务上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开单位零余额账户两个,年初统一预算,年末统一决算。

  纳入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杨桥畔镇人民政府机关

行政单位

2

杨桥畔镇财政所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3

杨桥畔镇文广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

杨桥畔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杨桥畔镇计生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6

杨桥畔镇农综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杨桥畔镇人民政府编制人数77名,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参公事业编制9人,全额事业编制43人。实际在册职工105人,离退休6人。详见如下:

  

单位名称

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编制人数

在职人数

离退休人数

杨桥畔镇人民政府机关

行政

全额拨款

25

25

3

杨桥畔镇财政所

参公

全额拨款

9

9


杨桥畔镇文广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0

10


杨桥畔镇社保所

事业

全额拨款

10

10


杨桥畔镇计生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2

12


杨桥畔镇农综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1

11

3


  五、 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杨桥畔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总收入879.6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9.665万元;决算总支出879.6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杨桥畔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决算收入879.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收入768.53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收入111.1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79.6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6.66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483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杨桥畔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9.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9.1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9.39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111.1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17年杨桥畔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9.665万元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460.0356万元。

  (2)“(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支出40.8138万元。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支出61.0061万元。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经费支出78.1670元

  (3)“(213)农林水支出” 经费支出239.642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17年杨桥畔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9.665万元。其中:

  (1)“(301)工资福利支出” 596.6616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9.22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2.4834万元;

  (4)“(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杨桥畔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2017年无收支,并已公开空白表。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13.42万元,其中出国出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445万元,较上年降低0.005万元,减少原因为例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75万元。与上年比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降低0.005万元,原减少原因为例行勤俭节约。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杨桥畔镇人民政府实现了部门决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杨桥畔镇人民政府以专项业务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99.39万元,主要用于杨桥畔镇人民政府办公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办公取暖费、物业费、邮电及网络通讯、委托业务费等),绿化、创建活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共计56万元,全部为工程类采购,均能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要求办理。

  (三)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杨桥畔镇人民政府财务账面体现占有使用国有资产942.13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942.1345万元。占用房屋及其他建筑物10380平方米,计839.3912万元,公务用车2部,共计1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2.7433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杨桥畔镇2017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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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杨桥畔镇人民政府2018预算公开.xls